灌阳县灌阳镇沙子桥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广西瑞真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灌阳县交通运输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灌阳县灌阳镇沙子桥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灌阳县灌阳镇沙子桥工程
项目编号:GXRZGL201637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工
项目联系电话:0773-5841116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灌阳县交通运输局
地址:灌阳县灌阳镇江东开发新区
联系方式:时工 0773-4257193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西瑞真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桂林市七星区信息产业园创新大厦B座电商谷四楼
代理机构地址: 0773-5841116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灌阳县灌阳镇沙子桥工程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灌阳县交通运输局,招标人为灌阳县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评标办法为合理低价法并设定投标控制价上限。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编号:GXRZGL201637
建设地点:位于灌阳县马渡河至马头桥公路Y502乡道上,桩号K0+420。
计划工期:6个月
建设规模:桥梁全长40.04m,全宽为8.5m。
质量要求:合格
招标范围:土建工程施工招标的范围包括路基、路面等,详见设计图纸范围和工程量清单内的全部内容。
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1个标段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国家工商行政部门注册,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资质(含叁级)或桥梁工程专业承包叁级以上资质(含叁级),具有省级或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施工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完成工程施工的相应能力。
3.2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公路工程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资质(本工程规定具有注册建造师资质的企业法定代表人不能担任本工程项目经理)。
3.3对投标人的业绩要求:在最近三年中(所完成的项目的完工时间在2013年1月1日以后)
完成过桥梁全长40m以上(含40m)桥梁工程施工(上述公路业绩中成功完成指工程经按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交工验收或竣工验收通过,并以相应的交工或竣工日期为准。)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6 年 6 月 30 日至 2016 年 7 月 6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下午15时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广西瑞真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桂林分公司(桂林市七星区信息产业园创新大厦B座电商谷四楼),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企业技术负责人及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并携带以下资料报名:满足本招标公告第3点要求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企业税务登记证副本(已办理“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相关企业业绩证明材料原件;单位介绍信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时提供);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职称证、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B证)、企业技术负责人职称证原件;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及拟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的养老保险手册和投标人为其缴纳的2013年度~2014年度年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对账单及2015年1月1日~2016年5月31日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原件(须加盖社保部门单位章);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回执》原件(所提供的《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回执》的出具时间应处于本项目的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方为有效);以上证件(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套(授权委托书为原件)并加盖单位公章,以上资料齐全且通过核查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图纸资料费另计,售后不退。招标人不接受邮购买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不组织召开投标预备会,工程现场踏勘由投标人自行组织,如有需要,招标人可提供配合。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6年 7 月 20 日 9 时 30 分,投标人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广西瑞真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桂林分公司(桂林市七星区信息产业园创新大厦B座电商谷四楼)。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www.gxzfcg.gov.cn)、桂林市政府采购网(http://zfcg.guilin.gov.cn)、桂林市交通运输局(http://www.gljtj.gov.cn/)网站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灌阳县交通运输局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瑞真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灌阳县灌阳镇江东开发新区 地址:桂林市七星区信息产业园创新大厦B邮政编码: 541600 座电商谷四楼
联 系 人: 时工 邮政编码:541004
电 话:0773-4257193 联系人: 吴工
电话: 0773-5841116
传真: 0773-5841116
2016年 6月 30日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国家工商行政部门注册,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资质(含叁级)或桥梁工程专业承包叁级以上资质(含叁级),具有省级或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施工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完成工程施工的相应能力。3.2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公路工程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资质(本工程规定具有注册建造师资质的企业法定代表人不能担任本工程项目经理)。3.3对投标人的业绩要求:在最近三年中(所完成的项目的完工时间在2013年1月1日以后)完成过桥梁全长40m以上(含40m)桥梁工程施工(上述公路业绩中成功完成指工程经按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交工验收或竣工验收通过,并以相应的交工或竣工日期为准。)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5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38.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6月30日 08:30 至 2016年07月06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桂林市七星区信息产业园创新大厦B座电商谷四楼
招标文件售价:¥2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发售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7月20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7月20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广西瑞真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桂林分公司(桂林市七星区信息产业园创新大厦B座电商谷四楼)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