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兴县城市管理局)(新兴县城区垃圾中转站配套垃圾压缩连体箱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云浮市众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受新兴县城市管理局 (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新兴县城区垃圾中转站配套垃圾压缩连体箱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ZX16XX00ZC10
二、采购项目名称:新兴县城区垃圾中转站配套垃圾压缩连体箱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7000000
四、采购数量:垃圾中转站配套垃圾压缩连体箱:28个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 (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5.1 产品详细技术参数及执行标准、规格及主要配件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5.2 本项目采购本国产品。
5.3 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项目。
5.4 监管部门:新兴县财政局
六、供应商资格:
6.1 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明)证明文件(个体经营户可不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
2)2014年财务报告或提供2016年1月至今<至少一个月>的财务状况;其他组织,可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成立不足一个月的,可不提供财务状况。
3)2016年1月至今<至少一个月>缴纳税收和保险的凭证。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4)提供设备的清单以及技术人员的名单材料。
5)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2 具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国内供应商。
6.3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
6.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说明:获取招标文件时,提供如下资料(加盖单位公章)。
1)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明)证明文件(个体经营户可不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
2) 《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复印件;
3) 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需提供:
a) 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b) 如是投标人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注:以上资料除《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外,均须同时放入投标文件中。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6年7月1日至2016年7月7日期间(8:00-11:30,14:00-17:30办公时间内,不少于5个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到云浮市众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云浮市新兴县筠州花园8幢3号商铺)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人民币200.00 元整,售后不退。(本项目不接受邮寄)。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7月21日 9 时0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云浮市新兴县筠州花园8幢3号商铺(云浮市众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十、开标时间:2016年7月 21日 9时 00分。
十一、 开标地点:云浮市新兴县筠州花园8幢3号商铺(云浮市众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十二、 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6年7月1日至2016年7月7日止。
十三、 本项目相关公告在以下法定媒体发布: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www.gdgpo.gov.cn)、云浮市政府采购网(http://yunfu.gdgpo.com/)、云浮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yunfu.gov.cn/)和招标代理机构网站(http://www.gdzxzb.com/)。相关公告在法定媒体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十四、 联系事项:
(一)采购单位:新兴县城市管理局 地址:新兴县新城镇
联系人:林先生 联系电话:0766-2873883
传真:/ 邮编:527400
(二)采购代理机构:云浮市众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云浮市新兴县筠州花园8幢3号商铺
联系人:梁先生 联系电话:0766-2937696
传真:0766-2937696 邮编:527400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苏小姐 联系电话:0766-2937696
附件:1、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
发布人:云浮市众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6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