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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河县国土局县城区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更新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6-30 16:41: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开标时间:2016年07月11日15时00分
项目名称:县城区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更新项目
机构项目编码:HB20160632400210015
项目联系人:范香云
项目联系电话:0318-2023330
采购人:新河县国土资源局
采购人地址:新河县迎宾街13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0319-4782705
代理机构:衡水祥骏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衡水市自强街西侧门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8-2023330
预算金额:18.3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16年07月11日15时0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6-06-30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16-07-06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新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52室)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
开标地点:新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锦绣大厦9楼开标室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要求:(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2、投标人须具有省级及以上土地评估资质报名需携带资料: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法定代表人到场的提供本人身份证(被委托人到场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记录查询函(项目所在地或公司注册地出具)以上资料均需提供原件,并提供全套资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购买磋商文件。资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者,不予受理。注:已执行“三证合一”的供应商可提供新版营业执照副本,不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
采购数量:1
技术要求: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备注:采购项目文件编号:XJZB16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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