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郑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抽检项目招标公告
采购编号:新财购—2016—174号
一、招标条件:
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新郑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委托,就新郑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抽检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报名条件的投标单位前来报名。
二、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新郑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抽检项目
2. 项目编号:新财购—2016—174号
3.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4.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 技术要求: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强制性、行业性等相关规范和要求
6. 服务期限:甲乙双方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7. 项目内容:技术测试和分析服务
新郑市食品安全抽检计划明细表 | |||
序号 | 食品大类 | 品种 | |
1 | 粮食加工品 | 小麦粉 | |
大米 | |||
挂面 | |||
其他粮食加工品 | |||
2 | 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 | 食用植物油 | |
食用动物油脂 | |||
食用油脂制品 | |||
3 | 调味品 | 酱油 | |
食醋 | |||
酱类 | |||
调味料酒 | |||
香辛料类 | |||
调味料 | |||
味精 | |||
4 | 肉制品 | 预制肉制品 | |
熟肉制品 | |||
其他肉制品 | |||
5 | 乳制品 | 乳制品 | |
6 | 饮料 | 饮料 | |
7 | 方便食品 | 方便食品 | |
8 | 饼干 | 饼干 | |
9 | 罐头 | 罐头 | |
10 | 冷冻饮品 | 冷冻饮品 | |
11 | 速冻食品 | 速冻面、米食品 | |
速冻其他食品 | |||
12 | 薯类和膨化食品 | 薯类和膨化食品 | |
13 | 糖果制品 | 糖果制品 | |
14 | 茶叶及相关制品 | 茶叶 | |
含茶制品和代用茶 | |||
15 | 酒类 | 蒸馏酒 | |
发酵酒 | |||
其他酒 | |||
16 | 蔬菜制品 | 蔬菜制品 | |
17 | 水果制品 | 水果制品 | |
18 | 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 | 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 | |
19 | 蛋制品 | 蛋制品 | |
20 | 可可及焙烤咖啡制品 | 焙炒咖啡 | |
21 | 食糖 | 食糖 | |
22 | 水产制品 | 水产制品 | |
23 | 淀粉及淀粉制品 | 淀粉及淀粉制品 | |
24 | 糕点 | 糕点 | |
粽子 | |||
25 | 豆制品 | 豆制品 | |
26 | 蜂产品 | 蜂产品 | |
27 | 保健食品 | 保健食品 | |
28 |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 |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 | |
29 | 婴幼儿配方食品 | 婴幼儿配方食品 | |
30 | 特殊膳食食品 | 婴幼儿辅助食品 | |
辅食营养补充品 | |||
31 | 餐饮食品 | 米面及其制品 | |
肉制品 | |||
复合调味料 | |||
餐饮具 | |||
其他餐饮食品 | |||
32 | 食用农产品 | 畜禽肉及副产品 | |
水产品 | |||
鲜蛋 | |||
蔬菜 | |||
水果类 | |||
豆类 | |||
33 | 食品添加剂 | 食品添加剂 |
说明:食品细类、风险等级、抽检项目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要求部分。
三、报名条件:
3.1报名企业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二)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五)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采购项目有特殊要求的,供应商还应当提供其符合特殊要求的证明材料或者情况说明。
3.2、投标单位要求取得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局认可的《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和《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证书》,且证书合法有效。
3.3、投标单位须具备独立的食品实验室和专用的食品检测设备。
3.4、投标单位具有开展食品定点委托检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能够在规定的时间内出具检验报告。投标单位对本项目的产品都能进行检测,检测结果要符合有关法律规定。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须知:
4.1、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投标单位报名前须在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注册成为会员,并携带相关证件到检察院预防职务犯罪局、财政局采购办、纪委公共资源交易监察室办理会员审核、备案等手续,再进行网上报名。详细内容见中心网站-办事指南-服务指南《新郑市征集工程类投标企业、政府采购供应商等会员库的通知》。
4.2、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法。开标时投标单位须携带以下资料的原件及装订成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到现场进行核对: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三证合一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局认可的《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和《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证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
五、网上报名时间:2016年 6 月 30 日至 7 月 8 日17:00止。
六、投标保证金及标书费缴纳:
(一)本项目采用网上支付标书费和保证金:
1、该项目投标保证金:伍万伍仟元人民币 标书费:伍佰元整/份。
2、支付方式:以转账形式从投标单位基本帐户转入。
3、保证金缴纳日期:
标书费缴纳日期:2016年 6 月 30 日至 7 月 12 日17时前(必须在此时间段内进行绑定)。
(注:保证金支付需要按标段一次性足额支付完毕,如果多个标段,需要逐标段分笔足额支付,且保证金支付帐号必须与会员库注册的开户行帐号一致。支付保证金/标书费之后,需在该项目的项目信息“网上报名”一栏中,对所投项目进行保证金/标书费绑定,否则不能下载招标文件,视为报名无效。详细流程见本单位会员系统通知栏)
(二)收款单位: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新郑支行
银行账号:41001583010050203430-0004(保证金支付帐户)
41001583010050203430-0005(标书费支付帐户)
七、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支付标书费后自行下载。
八、投标文件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郑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联系人:吴女士 联系电话: 15838157159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袁女士 联系电话:15093265112 0371-55679799
十、监督电话:
新郑市纪委公共资源交易监察室 0371—69957711
新郑市财政局采购办 0371—626841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