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城市日月湖开发管委会所需永城市日月湖樱花山和铁路北绿化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永城市日月湖樱花山和铁路北绿化工程,已经核准,招标人为永城市日月湖开发管委会,建设资金来自市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招标编号:永财采购【2016】108号
建设地点:永城市日月湖景区铁路以北;
建设规模:8万m²。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项目概算:约1000万元
工程质量:合格 ;
招标范围: 施工图纸及工程清单所含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须具备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且经年检合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或园林绿化(或林业)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06月 30 日至2016年07 月 0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 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00分至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在 郑州市东风南路与创业路交叉口绿地之窗云峰A座3501室 进行报名。
报名时须持:1、须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如三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资质证书、建造师证或技术职称证和无在建工程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其中被委托人及项目负责人须提供社保证明及劳务合同。2014年1月1日以来项目经理有单个合同在500万元以上的且合同必须显示项目经理的姓名的工程业绩2、另带申请书及第1项全部资料到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检察院开具(公司、法定代表人、被委托人及项目负责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3、报名时法定代表人和项目经理需持身份证原件亲自到报名现场。
以上证件原件(查验)、复印件贰份(加盖公章)留存。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招标人另行通知。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永城市日月湖开发管委会
联 系 人:鞠先生
电 话:13837069662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恒基建设招标有限公司
联 系 人:丁先生
电 话:0371—61685888/61661999
日 期:2016年0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