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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县任店镇财政便民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6-30 17:14: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1.招标条件

河南宏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受叶县任店镇人民政府委托,就叶县任店镇财政便民服务中心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报名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叶县任店镇人民政府院内;

2.2项目名称:叶县任店镇财政便民服务中心建设项目

2.3招标编号:YZC2016-GB-79,预算金额约78万元;

2.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2.5计划工期:详见招标文件

2.6工程质量:合格(符合国家及地方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7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工作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3.2拟派项目经理须持有建筑工程贰级或以上建造师注册证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工程(报名时书面形式承诺);

3.3技术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

3.4投标人201361以来完成的类似工程业绩不少于一份(以竣工验收报告日期为准,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中标公示网页彩色打印。);

3.5外地企业须提供进平(外市企业)备案介绍信(按平建【2011137号文件要求提供);

3.6投标人应提交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企业注册地县、市级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管理部门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查询证明(查询人员包含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委托人)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4.1报名时间:201671201677,(正常工作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截止时间为20167 717:30

4.2报名地点:河南宏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路西段选煤设计研究院南配楼3)

4.3报名时须携带:授权代理人携带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或企业法定代表人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本人身份证和上述“投标人资格要求”中要求的证件原件以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2份,复印件按顺序装订成册。

4.4投报的项目经理须持有关证件及本人身份证亲自到现场报名.

4.5投标单位拟任本项目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授权委托人都必须为本单位正式人员(提供自2015年元月份以来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网上可查并提供查询页面截图及查询途径) ,投标单位投报的资料若发现提供虚假材料直接取消报名资格,并报监督部门记入不良行为记录。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另行通知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2016729上午10:00

6.2 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7. 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叶县任店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宏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平顶山市建设路西段选煤设计研究院南配楼3

联系人:温先生    

联系电话:15333903030  18768968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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