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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市南湾湖风景区区中学教学生活设施、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6-30 17:21: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河南宏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信阳市南湾湖风景区区中学教学生活设施、设备采购领导小组委托,就区中学教学生活设施、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HXZBXY-2016-0629

二、项目名称:信阳市南湾湖风景区区中学教学生活设施、设备采购项目。

三、采购范围:图书;办公家具;多媒体及设备;实验室类;数字广播系统;学科仪器类;饮水设施;仪器桌、柜;后勤社会化服务。

四、项目设置:本次教学、生活设施采购项目分九个标段。

第一标段

1、 项目名称:信阳市南湾湖风景区区中学图书室配备采购项目。

2、 采购范围:图书室配备。

3、 项目概况:

3.1、供货及安装周期: 20

3.2、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3、质量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货物规格型号及材料标准要求,一次验收合格;

3.4投标总报价应是招标人指定地点交货的价格,包括交货发生的各种税费、运费、安装调试费、装卸费、质量检测费(按中标金额的1%收取)以及伴随的费用总报价。

(具体采购内容、数量及技术参数依据招标文件,招标范围包含设备货物的采购与安装)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已办理“三证合一”的企业按相关规定执行),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

4.2、投标人具有图书销售资格,有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4.3投标人须提供属于投标人专用的经营及存储场地的证明材料(包括场地现场图片及房屋产权证或租赁合同原件);

4.4 投标人具有近三年同类供货业绩的合同及验收证明(有用户联系人及固定电话)。

4.5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身份证等(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只需提交其身份证原件)。

4.6、报名时需提供至少15家及以上出版社授权书。

4.7由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日期在本招标公告之后)。

4.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6 30 — 76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在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大厅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5.2、投标单位报名须提供以下资料:

企业资质、出版社授权书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若法定代表人直接到场报名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即可),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以上材料在报名时均需携带原件和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原件查验后随即退还。

5.3 招标文件资料费: 500 /份,售后不退。

5.4投标保证金: 5000

第二标段

1、项目名称:信阳市南湾湖风景区区中学办公家具采购项目

2、采购范围:学生课桌椅、储物柜、办公桌椅,师生用床。

3、项目概况:

3.1、供货及安装周期:20天(因学校开学时间紧迫,每逾期交货一天,罚10000元违约金)

3.2、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3、质量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货物规格型号及材料标准要求以及行业的最新制造、安装验收标准与规范《学校课桌椅功能尺寸》(GB/T3976)、《课桌椅》(QB/T4071),安装一次验收合格。

3.4投标总报价应是招标人指定地点交货的价格,包括交货发生的各种税费、运费、安装调试费、装卸费、质量检测费(按中标金额的1%收取)以及伴随的费用总报价。

(具体采购内容、数量及技术参数依据招标文件,招标范围包含设备货物的采购与安装)。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供应商资格规定。

4.2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4.3报名提交资料要求:投标人报名时需法人或法人授权代表携带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制造商具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具有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以上所有资料要求出示原件,留复印件(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4.4 经营项目与采购标的内容相符,具有良好的信誉。

4.5由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日期在本招标公告之后)。

4.6供应商必须是货物生产厂家,具备生产、安装、售后服务能力,本次采购活动不接受代理商或联合体参与。

注: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5、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630日—76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在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大厅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5.2、投标单位报名须提供以下资料:

法人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若法定代表人直接到场报名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即可),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河南省外企业提供在河南省的售后服务网点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在报名时均需携带原件和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原件查验后随即退还。

5.3 、招标文件资料费: 500 /份,售后不退。

5.4、投标保证金: 15000元;

第三标段

1、 项目名称:信阳市南湾湖风景区区中学多媒体及设备类采购项目。

2、 采购范围:班班通教学设施,多媒体设施,体、音、美器材。

3、项目概况

3.1招标内容:多媒体教学设备购置、安装、调试及相关培训等,设备清单及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2供 货 期: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内完成设备的安装、调试工作,(因学校开学时间紧迫,每逾期交货一天,罚10000元违约金)

3.3产品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标)。

3.4交货安装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4.2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经年审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按资质要求必须提供生产厂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原件,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能提供良好的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

4.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证明

4.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报名时必须出示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开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查询日期不得早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

4.6提供所投产品厂商专项授权书,具有良好的售后服务体系。

4.7本次招标不允许联合体参与投标。

5、招标文件的发售信息

5.1招标文件的出售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630日至201676日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5.2招标文件出售地点: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大厅

5.3招标文件的出售方式:有意向的单位,请按上述要求应携带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事项权限及有效期等主要内容,委托人须携带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相关证书,加盖公司公章)、售后服务机构的说明书。上述证件须携带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份;报名时核对原件,留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售后服务机构的说明书留原件。同时必须出示报名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开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以上材料在报名时均需携带原件和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原件查验后随即退还。

5.4、   招标文件售价:500人民币∕本。

5.5、   投标保证金15000元整

第四标段

1、 项目名称:信阳市南湾湖风景区区中学实验室类采购项目。

2、 采购范围:理、化、生实验室设施。

3、项目概况

3.1招标内容:理、化、生实验室设施设备购置、安装、调试及相关培训等,设备清单及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2供 货 期: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内完成设备的安装、调试工作,(因学校开学时间紧迫,每逾期交货一天,罚10000元违约金)

3.3产品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标)。

3.4交货安装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4.2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经年审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按资质要求必须提供生产厂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原件,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能提供良好的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

4.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证明

4.5报名时必须出示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开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查询日期不得早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

4.6提供所投产品厂商专项授权书,具有良好的售后服务体系。

4.7本次招标不允许联合体参与投标。

5、招标文件的发售信息

5.1招标文件的出售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630日至201676日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5.2招标文件出售地点: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大厅

5.3招标文件的出售方式:有意向的单位,请按上述要求应携带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事项权限及有效期等主要内容,委托人须携带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相关证书,加盖公司公章)、售后服务机构的说明书。上述证件须携带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份;报名时核对原件,留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售后服务机构的说明书留原件。同时必须出示报名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开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以上材料在报名时均需携带原件和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原件查验后随即退还。

5.6、   招标文件售价:500人民币∕本。

5.7、 投标保证金5000元整

第五标段

1 项目名称:信阳市南湾湖风景区区中学数字网络广播系统采购项目。

2、采购范围:数字网络广播系统、网络交换机服务器UPS电源系列设施。

3、项目概况

3.1招标内容:数字网络广播系统等相关设备的购置、安装、调试及相关培训等,设备清单及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2供 货 期: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内完成设备的安装、调试工作,(因学校开学时间紧迫,每逾期交货一天,罚10000元违约金)

3.3产品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标)。

3.4交货安装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4.2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经年审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按资质要求必须提供各类产品生产厂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原件,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能提供良好的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

4.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证明。

4.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报名时必须出示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开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查询日期不得早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

4.6提供所投产品厂商专项授权书,具有良好的售后服务体系。

4.7本次招标不允许联合体参与投标。

5、招标文件的发售信息

5.1招标文件的出售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630日至201676日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5.2招标文件出售地点: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大厅

5.3报名时需要携带的资料1)法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2)营业执照(副本);(3)银行开户许可证;(4)代理商需提供主要产品生产厂家出具的授权书(网络交换机服务器UPS电源、带点播网络音箱和防水音柱);(5)所投主要产品(网络交换机、服务器、UPS电源、带点播网络音箱和防水音柱)须具有国家权威部门授权机构出具的有效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生产厂家公章);(6)企业税收和社保证明(3个月);(7)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上述证件须携带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份;报名时核对原件,留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售后服务机构的说明书留原件。同时必须出示报名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开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以上材料在报名时均需携带原件和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原件查验后随即退还。

5.4 招标文件售价:500人民币∕本。

5.5 投标保证金10000元整

第六标段

1、 项目名称:信阳市南湾湖风景区区中学学科仪器类采购项目。

2、采购范围:物理、化学、生物、地理、数学仪器设施。

3、项目概况

3.1招标内容:按国家一类配置标准,物理、化学、生物、地理、数学仪器设施设备购置、安装、调试及相关培训等,设备清单及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2供 货 期: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内完成设备的安装、调试工作,(因学校开学时间紧迫,每逾期交货一天,罚10000元违约金)

3.3产品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标)。

3.4交货安装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4.2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本次采购内容的生产商或经销商,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和税务登记证(副本)。

4.3供应商的财务资信良好,提供由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部门出具的最近三年(20132014/2015,新成立公司按成立年度起始)的财务审计报告

4.4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以来的单项业绩在150万元(含)以上与标段内容相似的项目业绩不少于1项(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及银行汇款单据)

4.5投标人须提供“数字化探究仪器”设备厂家对产品的售后服务承诺书及项目专项授权书原件。

4.6报名时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代理人的由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开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查询日期不得早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

4.7具有良好的售后服务体系。

4.8本次招标不允许联合体参与投标。

5、招标文件的发售信息

5.1招标文件的出售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630日至201676日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5.2招标文件出售地点: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大厅

5.3招标文件的出售方式:有意向的单位,请按上述要求应携带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事项权限及有效期等主要内容,委托人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财务审计报告、类似项目业绩等相关证书,加盖公司公章)、售后服务承诺书及项目专项授权书。上述证件须携带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份;报名时核对原件,留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售后服务机构的说明书留原件。同时必须出示报名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开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以上材料在报名时均需携带原件和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原件查验后随即退还。

5.7、   招标文件售价:500人民币∕本。

投标保证金8000元整

第七标段

1项目名称:信阳市南湾湖风景区区中学饮用水设备采购项目。

2、采购范围:宿舍、教学楼、办公楼饮用水设备。

3、项目概况:

3.1、供货及安装周期: 20   天,(因学校开学时间紧迫,每逾期交货一天,罚10000元违约金)

3.2交货安装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3、质量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货物规格型号及材料标准要求以及行业的最新制造、安装验收标准与规范,安装一次验收合格;

(具体采购内容、数量及技术参数依据招标文件,招标范围包含设备货物的采购与安装)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供应商资格规定;

4.2 经营项目与采购标的内容相符,具有良好的信誉;

4.3在信阳市有售后服务网点;

4.4 由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日期在本招标公告之后)。

4.5 供应商必须具备安装、售后服务能力。

注: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5、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630日—76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在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大厅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5.2、投标单位报名须提供以下资料:

法人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若法定代表人直接到场报名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即可),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河南省外企业提供在河南省的售后服务网点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在报名时均需携带原件和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原件查验后随即退还。

5.3 招标文件资料费: 500 /份,售后不退。

    5.4投标保证金: 8000元;

第八标段

1、项目名称:信阳市南湾湖风景区区中学仪器柜、书柜、阅览桌采购项目

2、采购范围:仪器柜、书柜、阅览桌

3、项目概况:

3.1、供货及安装周期:20天,(因学校开学时间紧迫,每逾期交货一天,罚10000元违约金)

3.2、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3、质量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货物规格型号及材料标准要求以及行业的最新制造、安装验收标准与规范,安装一次验收合格;

3.4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5、投标总报价应是招标人指定地点交货的价格,包括交货发生的各种税费、运费、安装调试费、装卸费、质量检测费(按中标金额的1%收取)以及伴随的费用总报价。

(具体采购内容、数量及技术参数依据招标文件,招标范围包含设备货物的采购与安装)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供应商资格规定;

4.2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3年以上相关产品生产经历的生产型企业。

4.3报名提交资料要求:投标人报名时需法人或法人授权代表携带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制造商具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具有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以上所有资料要求出示原件,留复印件(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4.4 经营项目与采购标的内容相符,具有良好的信誉;

4.5 由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日期在本招标公告之后)。

4.6 供应商必须是货物生产厂家,具备生产、安装、售后服务能力,本次采购活动不接受代理商或联合体参与。

注: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5、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630—76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在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大厅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5.2、投标单位报名须提供以下资料:

法人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若法定代表人直接到场报名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即可),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河南省外企业提供在河南省的售后服务网点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在报名时均需携带原件和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原件查验后随即退还。

5.3 招标文件资料费: 500 /份,售后不退。

    5.4投标保证金:5000元;

第九标段

1、项目名称:信阳市南湾湖风景区区中学后勤社会化服务项目

2、 招标内容:后勤社会化服务

3、项目概况:

3.1招标范围

学校食堂餐饮服务及浴池服务等。由具备相关资质的餐饮公司按学校要求投资配置食堂及浴池相关设施,规定使用年限,在规定期限内按校方要求经营,到期后所有设施归学校所有,重新进行招标。

3.2投标方资质要求

3.2.1、资质要求:具有国家规定的从事本项目领域餐饮服务经营活动的相关证照,包括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纳税的企业。

3.2.2、企业成立时间在10年以上,企业注册资金在1000万元及以上;

3.2.3、业绩要求:有学校餐饮行业5年以上的经营管理经验,与高等院校及高中、初中经营合作不少于3家,在以往餐饮经营中无任何食品安全、劳务纠纷等方面的不良记录(提供相关证明);

3.2.4、提供企业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近两月内500万元以上资金证明;

3.2.5、提供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告知函;

3.2.6、提供至少20人以上从业人员健康证。

3.3、投资金额、服务期限及其他要求

3.3.1、内部设施(不含装修)投资金额不少于80万元,以财政评审结果为准。设施采购种类、数量及各项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食堂设备安装配备周期为20天,(因学校开学时间紧迫,每逾期一天,罚10000元违约金)

3.3.2、服务期限不高于5年;(以具体合同要求为准)

3.3.3、前3年负责为学校招收学区外学生600人,其中第一年不少于100人。(以合同约定执行)

以上三条须同时执行。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630— 76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在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大厅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投标单位报名须提供以下资料:

法人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若法定代表人直接到场报名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即可),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以上材料在报名时均需携带原件和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原件查验后随即退还。

4.3 、招标文件资料费: 500 /份,售后不退。

 4.4、投标保证金: 50000元;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信阳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同时发布。

六、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信阳市南湾湖风景区区中学教学生活设施、设备采购领导小组

联 系 人:彭先生

    话:0376--6810603

代 理 人:河南宏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址:周口市滨河路与汉阳路交叉口滨江国际酒店1626  

联 系 人:时女士

    话:0376--6507966

2016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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