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文物局咨询服务机构入围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国家文物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国家文物局咨询服务机构入围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国家文物局咨询服务机构入围项目
项目编号:TC16043Q7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丁望
项目联系电话:010-62108166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国家文物局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北河沿大街83号
联系方式:葛明家 010-5679203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丁望
代理机构地址: 010-62108166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为了进一步提高咨询服务机构服务质量,招标人拟选聘3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咨询服务机构为其提供财务审计、资产清查和绩效评价咨询服务,服务期为3年。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2 具备《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必须具备的如下条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3 投标人为会计师事务所的,必须具备省级(或省级以上)财政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投标人为其他咨询服务机构的,必须具备工程咨询甲级资质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4 投标人承担过与本次招标服务内容类似的财务审计、资产清查或绩效评价工作(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5 投标人内部管理制度健全,有完善的内部质量管理体系。6 投标人应熟悉国家财政、文化、文物领域的相关政策法规;熟知财政经费管理相关政策制度;熟知行政事业单位经费管理及核算模式;熟知行政事业单位预算管理、财务管理及资产管理方式;能够对经费管理和使用进行独立审计。7 具有一定数量且与财务审计、资产清查和绩效评价相适应的专业技术及管理人员,且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会计师、中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数在10人以上。8 具有一定规模且结构合理的专家支持系统。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将部分项目分包和转包。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5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7月01日 09:00 至 2016年07月07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海淀区皂君庙14号院9号楼304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购买时请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7月20日 14:0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7月20日 14:00
六、开标地点:
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皂君庙14号院9号楼)
七、其它补充事宜
无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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