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富平县氧化钙(制灰)、建筑石料用灰岩整合区核实工作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富平县建筑石料用灰岩矿整合关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富平县氧化钙(制灰)、建筑石料用灰岩整合区核实工作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富平县氧化钙(制灰)、建筑石料用灰岩整合区核实工作项目
二、招标编号:SCZD2016-ZB-950/1
三、采购人名称:富平县建筑石料用灰岩矿整合关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地 址:富平县陶艺村东100米
联系方式:0913-8230058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西安市高新二路山西证券八楼
联系方式:029-88497916
五、招标内容和要求:本项目共分两个标段,第一标段为两处建筑石料用灰岩整合区,第二标段为两处氧化钙(制灰)用灰岩整合区。各标段招标内容为提供采矿权设置的具体范围及拐点坐标,估算资源量,提供满足矿山建设需要的地质资料,编制整合区资源储量核实报告。
项目用途:资源整合。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项目预算:
第一标段:人民币337.28万元;
第二标段:人民币611.39万元;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6-1、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6-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只须提交其身份证);
6-3、项目负责人须为地质专业高级职称,须提供职称证书以及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或劳动合同;
6-4、第一标段投标供应商须具有国土资源部门颁发的固体矿产地质勘查乙级或以上资质;第二标段投标供应商须具有国土资源部门颁发的固体矿产地质勘查甲级资质;
6-5、具有3名以上高级勘查技术人员(地质专业),须提供职称证书以及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或劳动合同;
6-6、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有关投标人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备注:同一投标供应商只能选择其中一个标段进行投标,不得同时投两个标段。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八、招标文件发售
1、发售时间:2016年6月30日至2016年7月6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西安市高新二路山西证券大厦八楼招标四部 ;
3、文件售价:招标文件每标段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九、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6年7月22日下午14:30;
2、开标时间:2016年7月22日下午14:30;
3、投标开标地点:西安市高新二路山西证券大厦二十一楼会议室。
十、 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采购项目联系人:张维昕 程 燕
联系方式(电话/传真):029-88497916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名称: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名称:中国银行西安南郊支行营业部
账 号:102061183159
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016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