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城市金城乡人民政府双城区金城乡和平村一事一议工程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黑龙江信联招投标有限公司受双城市金城乡人民政府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双城区金城乡和平村一事一议工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双城区金城乡和平村一事一议工程项目
项目编号:XL-ZF/20160077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0451-51919307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双城市金城乡人民政府
地址:哈尔滨市双城区
联系方式:蒋先生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黑龙江信联招投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陈女士 0451-51919307
代理机构地址: 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大道与景江西路交汇处,远大商务公寓B座27层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2.1项目编号:XL-ZF/20160077
2.2项目名称: 双城区金城乡和平村一事一议工程项目
2.3建设地点: 双城区金城乡和平村
2.4建设规模: 修建和平村村内2.2公里水泥路
2.5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2.6采购预算: 人民币73万元
2.7质量要求: 达到国家合格的验收标准
2.8计划工期: 签订合同后2个月内
2.9招标范围: 本项目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包含的全部工作内容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①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②本次招标活动资质要求:A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其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B 拟派项目经理资格要求为市政工程专业注册贰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③潜在投标人拟派本项目建造师需至少具有近三年(2013年—2015年)类似项目业绩,报名须提供合同原件及中标通知书原件。④凡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单位,均可参加上述工程项目投标。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集团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以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 3.4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73.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6月30日 09:00 至 2016年07月06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大道与景江西路交汇处,远大商务公寓B座27层 政采招标部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 6月 30 日至2016年 7月 6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报名时须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开户银行许可证、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项目经理为市政工程专业注册贰级建造师的执业资格证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安全员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合同原件及中标通知书原件、近三年犯罪行贿档案查询记录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外省施工企业须先到主管部门办理相关备案手续,以上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在黑龙江信联招投标有限公司政采招标部填写购买文件登记表。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7月20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7月20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大道与景江西路交汇处,远大商务公寓B座27层开标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2.1项目编号:XL-ZF/20160077
2.2项目名称: 双城区金城乡和平村一事一议工程项目
2.3建设地点: 双城区金城乡和平村
2.4建设规模: 修建和平村村内2.2公里水泥路
2.5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2.6采购预算: 人民币73万元
2.7质量要求: 达到国家合格的验收标准
2.8计划工期: 签订合同后2个月内
2.9招标范围: 本项目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包含的全部工作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