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主任石台县2016年光伏扶贫电站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石台县2016年光伏扶贫电站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石台县2016年光伏扶贫电站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STZF201609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方工
项目联系电话: 0566-3295588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江主任
地址:石台县扶贫办
联系方式:0566-6020287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石台县2016年光伏扶贫电站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
石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石台县扶贫办的委托,就 2016年光伏扶贫电站建设项目 以公开招标方式组织采购,邀请合格的国内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的名称、项目编号、项目内容:
1.项目名称:石台县2016年光伏扶贫电站建设项目;
2.项目编号:STZF2016093;
3.项目预算:最高控制单价为7元/瓦,建设总规模1500KWP,最高控制总价为人民币1050万元。超过控制价的作无效投标处理。
4.建设规模:全县8个乡镇,共300个户用光伏发电站,10个村级集体地面电站;上述每户光伏发电站3KWP,每个村集体电站60KWP。
采购项目 | 规格、型号、技术参数、颜色等 | 采购数量 |
村级光伏电站 | 60KWP装机容量,采用多晶硅或薄膜技术,包含设备采购及施工安装等的“交钥匙”工程(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10个 |
户用光伏电站 | 3KWP装机容量,采用多晶硅或薄膜技术,包含设备采购及施工安装等的“交钥匙”工程(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300户 |
招标范围包括:光伏电站的前期工作(包括勘察、设计、接入方案等)、采购、施工安装、调试、检测、试运行、培训、验收、质保期内全包维保服务等全过程的“交钥匙”工程,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注意事项:
- 光伏电站可采用多晶硅或薄膜技术,投标人选择一种进行投标,具体要求见货物服务需求;
2、投标人如对采购货物或招标文件其它部分有疑问不清楚的地方,请及时与采购人和石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采购的设备中,有部分是需要提供证明文件的,请投标人一定要认真仔细阅读,并按照要求提供;
3、上表所述产品的技术规格和工艺要求为基本要求,投标人所投产品的技术规格和工艺要求要优于或相当于上表中要求的标准。
4、所提供的材料一经查出存在虚假或者伪造,除取消(投)中标资格外,还将其列入不诚信供应商名单,同时采购人有权取消合同并且不承担中标人的任何损失;
5、投标人的报价应包含但不限于勘察设计费、设备费、运费、辅材费、场地平整费、安装调试培训费、税费、后期维护费、交易服务费等为完成本项目所有的费用;
6、抽检:采购人将随机抽检中标单位提供的货物,相关检测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二、合格投标人的基本条件:
Δ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Δ2、投标人须为光伏产品生产企业或光伏工程施工企业。
(1)光伏产品生产企业:
①光伏产品生产企业指生产光伏电池组件或组件材料、逆变器的企业。
②如果光伏产品生产企业中标后自行进行施工的: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具有下列资质之一:
a、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b、机电工程施工(机电安装)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c、建筑机电安装(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③如果光伏产品生产企业中标后委托光伏工程施工企业进行施工的:被委托的光伏工程施工企业资格必须符合下述“(2)光伏工程施工企业:” 中资格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应作出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资格证明材料)。
(2)光伏工程施工企业:
①指具有下列资质之一:
a、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b、机电工程施工(机电安装)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c、建筑机电安装(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②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
Δ3、投标人(或其拟委托进行安装施工的光伏工程施工企业)近三年(2013年1月1日至今,以并网验收日期为准,下同)来具备单个合同总价款不少于500万元的多晶硅或薄膜光伏并网电站项目安装施工业绩(已并网运行)(提供合同、并网申请表及并网验收报告等证明材料)。
4、投标人须承诺“拟任项目经理确保能够驻现场管理本工程且同时不再担任其他工程的项目经理(提供承诺书)”,拟任项目经理签字确认。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有夫妻、直系血亲关系)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6、投标人在近三年内无违纪违法和重大质量事故经营记录,投标人自行承诺;
7、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备注:
(1)投标人的业绩应与本次投标所采用的光伏技术保持一致,否则视为资格不符合要求;
(2)凡带“Δ”标记的为必须符合项,除复印件加盖公章放入标书外,开标时需现场提供原件备查;
(3)如果不能在开标现场提供营业执照等原件时,应携带上述证件的公证书原件,不能提供的视为不合格投标人。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北京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6年6月30日至2016年7月6日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公休节假日除外);
2.获取招标文件地点:石台县仁里镇和平南路5号原国税大楼三楼(石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报名购买。
4.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400元/套,售后不退。
5.报名人须是本企业正式员工,报名时须提交: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本人在投标企业近3个月的社保证明(由当地社保机构出具)、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注意:
(1)以上复印件须清晰明了便于确认,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购买招标文件时,采购中心不作资格性审查,投标人在投标时因资格性未通过审查而废标的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四、投标人必须提交相应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须于2016年7月18日17时前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入采购人指定账户,否则取消其投标资格,详细内容请参阅招标文件中的相关内容)。
五、本次招标在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届时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出席开标会,并且带身份证原件备查验,未携带身份证原件的其标书将被拒收。
六、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7月21日上午9:00。
2.开标时间:2016年7月21日上午9:00。
3.开标地点:石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会议室。
七、采购人和集中采购机构将不承担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递交投标文件以及参加本次投标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八、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 采购人名称:石台县扶贫办
联系人:江主任 电 话:0566-6020287
- 集中采购机构名称:石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石台县仁里镇和平南路5号原国税大楼三楼
项目联系人: 方工 0566-3295588
传真及保证金:江工 0566-6029781
网 址:www.stxzb.cn 电子邮箱:stzbcg@126.com
石台县扶贫办
石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6年6月30日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05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6月30日 10:59 至 2016年07月06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现场报名获取
招标文件售价:¥4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报名获取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7月21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7月21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石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七、其它补充事宜
/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