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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关于平顶山市南环路西延工程(双丰路-稻香路)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6-30 09:49: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平顶山市南环路西延工程(双丰路-稻香路)已具备招标条件,河南恒益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平顶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的委托,现对本工程施工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一、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平顶山市南环路西延工程(双丰路-稻香路);

2、采购编号:PZC2016-5558Ag-63910、PZC2016-5557Ag-63909;

3、工程概况:本工程东起双丰路西至稻香路,道路建设标准为城市次干道,全长1372.748米。双丰路至凌云路段红线宽度40米,凌云路至稻香路段红线宽30米(包括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交通工程等)。

4、要求工期:详见招标文件;

5、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6、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本工程总投资约1500万元。

7、标段划分:本工程分为二个标段。

        第一标段:平顶山市南环路西延工程(双丰路-稻香路)施工;

        第二标段:平顶山市南环路西延工程(双丰路-稻香路)监理。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第一标段: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拥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企业资质。

3、持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持有企业注册地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管理部门出具的针对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根据豫检会【2015】7号文);

5、具有近三年度(2013、2014、201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6、项目经理持有市政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或临时建造师执业证)、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项目承诺;自2013年1月1日以来至少承担过一项类似工程,需提供施工合同、竣工报告(或业主单位出具的完工证明)、网上中标公示打印页及社保缴纳证明(社保缴纳时间为合同签订时),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7、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或以上职称。

8、投标人自2013年1月1日以来至少承担过一项类似工程(单项合同金额在1000万元及以上),需提供施工合同、中标通知书、网上中标公示打印页,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9、根据豫建〔2016〕38号号文规定,外省建筑企业进豫承揽业务的,需通过“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在豫人员信息。

10、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

1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注:投标单位拟任本项目项目经理、授权委托人、技术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人员,前述本单位正式人员是指必须满足以下条件的人员:①劳动合同必须由投标人与之签订;②投标单位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关系(须提供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及提供网上查询页面打印页加盖公章及查询途径,提供2015年1月-2016年3月的,若因系统故障,则须提供社保单位出具的证明,但在系统恢复正常后招标人仍保留可随时进行查询的权力)。

第二标段: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拥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监理综合资质;

3、拟任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并应具有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自2013年1月1日以来至少承担过一项类似工程,需提供施工监理合同、网上中标公示打印页及社保缴纳证明(社保缴纳时间为合同签订时),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4、持有企业注册地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管理部门出具的针对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总监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根据豫检会【2015】7号文);

5、具有近三年度(2013、2014、201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6、根据豫建〔2016〕38号号文规定,外省建筑企业进豫承揽业务的,需通过“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在豫人员信息。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采用资格后审。注:投标单位拟任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人员,前述本单位正式人员是指必须满足以下条件的人员:①劳动合同必须由投标人与之签订;②投标单位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关系(须提供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及提供网上查询页面打印页加盖公章及查询途径,提供2015年1月-2016年3月的,若因系统故障,则须提供社保单位出具的证明,但在系统恢复正常后招标人仍保留可随时进行查询的权力))

三、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的要求

请有意参与投标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人持本人身份证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并携带“投标人资格要求”中要求的证件。(报名材料中,营业执照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资质证书可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壹套,其余证件均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壹套装订成册,所有复印件应加盖企业公章。投标人提供的报名资料如未加盖企业公章,招标代理机构可以不予受理),第一标段:报名时拟投报项目经理须持本人身份证到报名现场,否则不予受理;第二标段:报名时拟投报项目总监须持本人身份证到报名现场,否则不予受理。报名地点及时间: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受理处(平顶山市新城区祥云路与湖光路交叉口路北);2016年71日至2016年77日(正常工作时间,双休日除外),截止在2016年77日18:00(北京时间)。 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施工图纸复印费每套200元,售后不退。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四、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见招标文件。

   投标文件递交和开标地点为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招标采购综合网》、《平顶山建设信息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同时发布。

六、相关单位及联系电话

招标人:平顶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联系人:王先生 

  话:0375-2633913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恒益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址:平顶山市火车站西侧良基地产5楼586室

联系人: 秦女士 

  话:0375-7058713  0375-2221526  

     真:0375-2266796   邮箱:hnhyjszx@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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