虞城县人民医院景观工程(二期)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虞城县人民医院景观工程(二期)已具备招标条件,资金来源自筹资金。国泰信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虞城县人民医院委托,就虞城县人民医院景观工程(二期)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 虞城县人民医院景观工程(二期)
2.2项目编号:虞财采购【2016】078号
2.3项目地点:虞城县木兰大道与仓颉大道交叉口东北角
2.4招标范围:建设工程包括苗木、水电和园林建设三部分,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
2.5工 期:90日历天
2.6质量要求:合格。
2.7养护期:三年,成活率达到100%。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报名企业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行政法规、具有良好企业信誉,具有良好资金财务状况;
3.2投标人具有城市园林绿化贰级及以上资质;
3.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相关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安全生产考核合格,并具备相关专业中级职称;技术负责人具备相关专业中级职称证且有两年及两年以上工作经验(以工程师发证之日起);注:工程师证颁发单位必须为人民政府颁发,行业协会颁发无效,并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
3.4投标人近三年(
3.5投标人提供企业(或工程)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查询时间宜是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后;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
4.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6月 30 日至2016年 7月 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或企业法人代表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同时拟派项目经理须持注册建造师证及身份证原件亲自到现场。另须携带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许可证、资质证书、近三年度(2013、2014、201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依法纳税的完税凭证、符合要求的企业业绩证明(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证明),注册建造师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职称证、劳动合同、社保(连续12个月)、符合资质要求的业绩证明(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证明,需显示项目经理本人姓名)、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技术负责人职称证、劳动合同、社保(连续12个月),项目部组成人员(施工员、安全员、造价员、资料员、质检员)上岗证、劳动合同、社保(连续12个月)等资料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原件备查)前往郑州市金水区丰产路与经七路交叉口向东
注: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将被拒绝,以上所有证件均可上网查验。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
5.2招标文件的获取地点:郑州市金水区丰产路与经七路交叉口向东
5.3招标文件售价 500 元/本,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6.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郑州市金水区丰产路与经七路交叉口向东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和《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虞城县人民医院
联系人:
电 话:13937058685
招标代理机构:国泰信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电 话:135988322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