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税三期工程第二阶段河南地税建设项目数据管理系统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豫财招标采购-2016-586号
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受河南省地方税务局委托,就金税三期工程第二阶段河南地税建设项目数据管理系统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项目名称:金税三期工程第二阶段河南地税建设项目数据管理系统项目
二、招标项目概况:
建设以“一个仓库,三个中心”为主要内容的全局型数据管理系统,一个仓库即全局开放的数据仓库,三个中心即全面统一的数据治理中心、安全可控的开放服务中心、科学规范的应用创新中心。
1、招标范围:金税三期工程第二阶段河南地税建设项目数据管理系统项目内所有内容,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3、项目预算价:人民币1515.6万元
4、标包划分:本次招标设一个包;
三、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招标文件出售起止时间:
每天08:00-12:00 15:00-18:00
招标文件出售地点: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302室
郑州市纬四路13号(纬四路与花园路交叉口,向东
招标文件出售方式:现场购买 招标文件售价:300元/本,售后不退。
联系人:胡秀丽 翟晓晨 联系电话:0371-65993511/65993522
四、 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内容: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具有良好的商誉及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且经营范围与本项目相关的企业法人,并与采购人无任何隶属关系。
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公司,同时参加本次项目的投标,其投标无效。
4、为本次项目提供初步设计、咨询、监理等服务的公司,不得再参加本次项目的投标。
5、具备合格投标人资格的公司不能将其资格授予下属公司使用参与投标,本次招标亦不允许联合体参与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6.提供政府采购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7.依据财库[2015]150号文件规定,被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必须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授权委托书原件,受托人身份证,最近3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反商业贿赂承诺书,上述证件需要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验后退还,复印件留招标代理机构存档。
五、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四楼开标厅;
郑州市纬四路13号(纬四路与花园路交叉口,向东
六、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四楼开标厅;
郑州市纬四路13号(纬四路与花园路交叉口,向东
其他有关事项:开标时投标人应派代表参加。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河南省地方税务局 地址:郑州市农业路东3号
联系人:何先生 联系电话:0371-22026192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纬四路13号 联系人:王飞 联系电话:0371-6595 8908
单位名称: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开 户 行:广发银行郑州行政区支行 银行账号:8898516010005452
财务电话:0371—6595 5702
八、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发布。
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六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