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2016年仪器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批)公开招标公告
东方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2016年仪器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批)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2016年仪器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批)
项目编号:OITC-G16032295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窦志超
项目联系电话:010-68725599-8447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三环东路18号
联系方式:010-64525678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东方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窦志超010-68725599-8447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67号银都大厦15层1507室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1)项目用途:科研
2)本次招标货物分为 4 个包,每个投标人可对其中一个包或多个包进行投标,投标人须以包为单位对包中全部内容进行投标,不得拆分,评标、授标以包为单位。
包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套) | 简要技术要求 | 是否接受进口产品 | 项目预算(万元) |
1 | 原子团簇离子源 | 1 | 真空室压强团簇模式:优于5×10-7 mbar | 是 | 119 |
2 | X射线高压发生器精准检测仪 | 2 | 单台电压测量范围: 不小于225kV | 是 | 66 |
3 | 氢原子钟 | 1 | 频率准确度:3E-13 | 否 | 118 |
4 | 矢量网络分析仪 | 1 | 频率范围: 100KHz to 20GHz | 是 | 90 |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信誉,具有履行合同能力和良好的履行合同的记录,具有良好资金、财务状况的企业法人;(2)国外设备制造商或其代理商须在国内设有满足售后服务要求的服务网点和技术支持体系;(3)产品所属厂家和其授权代理商均可投标。若代理商投标,需出具投标产品所属厂家的授权书,同时相关厂家失去其所授权产品的投标资格(产品所属厂家包括其在国内的独资公司。接受产品所属厂家代理商的转授权,但需提供上述代理关系的证明。);(4)产品所属厂家同一包授权参加投标的代理商不得超过一家,若授权两个(含)以上代理商,则所有的授权及其投标文件均无效;(5)所投产品的原产地均应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合格来源国。本项目接受进口产品参加投标(进口产品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6)如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必须由境外投标人或在保税区注册的投标人参与投标;(7)按本招标公告的规定获取招标文件;(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9)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10) 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1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393.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6月29日 09:00 至 2016年07月08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67号银都大厦15层1507室
招标文件售价:¥6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登录东方在线www.o-science.com注册并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7月19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7月19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67号银都大厦15层东方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1513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1)有兴趣的投标人可登陆网址(http://www.o-science.com 招标在线频道),完成投标人注册手续(免费),然后登录系统浏览该项目下产品的“技术指标”,已注册的投标人无需重新注册。招标文件售价:每包人民币600 元。如决定购买招标文件,请完成标书款缴费及标书下载手续,并与招标机构进行确认。
2)投标人可以电汇的形式支付标书款(应以公司名义汇款至下述指定账号),在开标现场向东方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索取标书款发票。
开户名称:东方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招商银行北京西三环支行
账 号:862081657710001
3)以电汇方式购买招标文件、递交投标保证金和支付中标服务费的,须在电汇凭据附言栏中写明招标编号、包号及用途。
4)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67号银都大厦15层东方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1513室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