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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平县市政公用事业局2016年度水系亮化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6-29 17:49: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东平县市政公用事业局2016年度水系亮化工程

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东平县市政公用事业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东平县市政公用事业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采购项目编号:SDTADP2016-0436-00

2.2建设地点:位于东平县城区。

2.3项目概况:本工程位于泰安市东平县城区,本次招标为龙泉湖、荷花洲、清月湖亮化工程改造及维修工程内容。

2.4计划工期:6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设计图纸范围内所有工程内容(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甲供材部分不计入报价)。

2.6质量标准:符合工程质量检验评定合格标准。

2.7标段划分:本项目施工不分标段。

2.86本项目施工招标控制价为:233.809732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安装工程或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未在其他正在施工或正在承接的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3)本项目施工过程中所需照明产品生产厂家须具有高效照明产品认证证书。

 (4) 投标人需提供东平县检查机关或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针对投标人自身出具的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告知函》(东平县检查机关查询电话:0538-3012633)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6月30日至2016年7月8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持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以下证件原件(并同时提供原件一致的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到山东至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东平县汇河街西段)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法人授权委托书、《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告知函》。

4.2 招标文件售价:450元/套,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7月22日9时30分,地点为东平县阳光七天假日酒店四楼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山东省政府采购网、泰安市政府采购网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东平县市政公用事业局

地    址:东平县佛山街西段

邮    编:271500

联 系 人:孙主任

电    话: 13705380809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至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址:东平县汇河街西段

     编:271500

项目经理:秦敏

     话:0538-2851166

     真:0538-2851166

电  子 邮 件:sdzcta@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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