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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流区城乡园林绿化管理局树池整治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6-29 18:07: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四川中晨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双流区城乡园林绿化管理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双流区城乡园林绿化管理局树池整治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双流区城乡园林绿化管理局树池整治项目

项目编号:SCZCY2016037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严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28-61032618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双流区城乡园林绿化管理局

地址:地 址:成都市双流区藏卫路北4段平安巷11号

联系方式: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28-85812910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四川中晨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联 系 人:严先生、李女士 联系电话:028-61032618

代理机构地址: 地 址:成都市高新区吉泰路666号天府三街福年广场2号楼1111号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投标邀请

四川中晨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双流区城乡园林绿化管理局委托,拟对双流区城乡园林绿化管理局树池整治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编号:SCZCY2016037

二、项目名称:双流区城乡园林绿化管理局树池整治项目

三、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采购内容:本项目采购分为1个包件:详见招标文件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6、具有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园林绿化叁级以上资质。

7、本次招标不适宜联合体投标。

六、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购买招标文件时提供的证明文件:单位介绍信原件(附带有单位联系人电话及联系地址)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带有单位联系人电话及联系地址),经办人须提供身份证。(注:上述所有证明资料除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留原件外,其余证明资料验原件,留加盖公司公章的复印件。)

七、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

招标文件自2016630日至20167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630时在成都市高新区吉泰路666号天府三街福年广场2号楼1111号购买。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50元/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投标资格不能转让)。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时应出示单位介绍信或从四川政府采购网(www.sczfcg.com)上下载的“介绍函”。需加盖投标人鲜章。

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67211030分(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九、开标地点成都市高新区吉泰路666号天府三街福年广场2号楼1111号四川中晨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开标室。

十、本投标邀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人: 双流区城乡园林绿化管理局

地    址:成都市双流区藏卫路北4段平安巷11号

联 系 人: 李老师

联系电话: 028-85812910

 

采购代理机构:四川中晨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址:成都市高新区吉泰路666号天府三街福年广场2号楼1111号

    编:610021

联 系 人:严先生、李女士

联系电话:028-61032618

传    真:028-61032618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6、具有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园林绿化叁级以上资质。7、本次招标不适宜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75.65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6月30日 09:30 至 2016年07月06日 16: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成都市高新区吉泰路666号天府三街福年广场2号楼1111号

招标文件售价:¥1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发售.购买招标文件时提供的证明文件:单位介绍信原件(附带有单位联系人电话及联系地址)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带有单位联系人电话及联系地址),经办人须提供身份证。(注:上述所有证明资料除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留原件外,其余证明资料验原件,留加盖公司公章的复印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7月21日 10:3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7月21日 10:30

六、开标地点:

成都市高新区吉泰路666号天府三街福年广场2号楼1111号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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