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嘉华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新营院建设项目工程(项目编号:LCCG2016065LCCG2016066)公开招标公告
广西嘉华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中国人民解放军广西陆川县人民武装部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新营院建设项目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新营院建设项目工程
项目编号: LCCG2016065 LCCG2016066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谭贤
项目联系电话:0775-2580288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人民解放军广西陆川县人民武装部
地址:陆川县
联系方式:夏儆0775-7222795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西嘉华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谭贤0775-2580288
代理机构地址: 玉林市胜利路广电宿舍6幢8号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见其它补充事宜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见其它补充事宜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309.2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6月29日 08:00 至 2016年07月05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陆川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陆川县住建局三楼)
招标文件售价:¥2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见其它补充事宜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7月26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7月26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陆川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陆川县住建局四楼)
七、其它补充事宜
新营院建设项目工程(项目编号: LCCG2016065 LCCG2016066)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营院建设项目工程已由陆川县发展与改革局以陆发改规〔2015〕16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中国人民解放军广西陆川县人民武装部,建设资金来自财政专项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陆川县温泉镇东山村、温汤东路南侧。
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6409.42平方米,其中指挥中心新建,框架结构,5层共2313.2平方米;附属配套楼(1)新建,框架结构,3层共628.1平方米;附属配套楼(2)新建,框架结构,6层共978平方米民;民兵训练基地新建,框架结构,4层共2490.12平方米;三通一平、挡土墙等。
合同估算价: 约2309.2万元。
要求工期:300日历天。
招标范围:经评审备案的施工图纸范围内包含的施工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标段划分: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的规定,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房屋建筑专业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
3.2 业绩要求:√无要求。
3.3投标单位应取得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记录资料,确认无行贿犯罪记录后,方可进行本项目投标等各项业务(提供原件核查)。
3.4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5 投标人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4. 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6月27日至2016年7月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持有效身份证原件并携带以下资料到现场进行报名:(1)单位介绍信(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有效的身份证复印件、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有效的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有效的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2)拟投入项目经理有效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注册建造师证复印件、安全考核合格证(B证)复印件;(3)拟投入本工程的技术负责人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职称证复印件(要求为工程师及以上资格);(4)施工四大员(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的岗位证书复印件;(5)有关工程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四大员)必须是投标单位在职人员,且提供2015年12月至今在投标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签订的《劳动合同》及有效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6)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在工程所在地无犯罪记录证明(工程所在地检察院出具)(原件);(注:以上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报名时须提供原件核查,复印件须与原件相一致,不符合上述条件要求的报名将被拒绝,如发现嫌疑虚假证件,即送相关部门核验,一经查实,将上报有关部门处理。)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现场报名者,请于2016年6月29日至2016年7月5日(不少于5个工作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由潜在投标人的专职投标员出示本人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在陆川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陆川县住建局三楼)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不含图纸)每套售价250元,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6年 7 月 26日 9时 30分,地点为陆川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陆川县住建局四楼)。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投标文件必须由企业专职投标员本人递交,并持专职投标员本人、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员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刷卡通过验证,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评标方式
√综合评估法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广西招标投标监督网ztb.gxi.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222.216.4.8)陆川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www.gxlcjs.com)发布。
9. 交易服务单位
陆川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10. 监督部门及电话
陆川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
0775-7275389
11.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人民解放军广西陆川县人民武装部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嘉华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陆川县 地 址:玉林市胜利路广电宿舍6幢8号
邮 编:537700 邮 编:537000
联 系 人:夏儆 联 系 人:谭贤
电 话:0775-7222795 电 话:0775-2580288
传 真:0775-2580188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玉林分行营业部
账 号:2111701019201077556
2016年6月29 日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见其它补充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