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天河校区桶装饮用水经营权招标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受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天河校区桶装饮用水经营权招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天河校区桶装饮用水经营权招标项目
项目编号:0835-1601111N268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余小姐、黄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20-87258495-107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天源路789号
联系方式:020-85684155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余小姐、黄先生
代理机构地址: 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南塔15楼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1、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项目内容”。
2、投标人必须对项目内所有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3、预算金额:
采购数量 | 采购预算 | 采购单价 | 供应期限 |
约7,5000桶/年 | 人民币45万元/年 | 6元/桶 | 3年(自2016年7月21日至2019年7月20日止) |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须是已报名参加本项目并获取招标文件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时应提交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 供应商须是具有专业生产桶装饮用水资格的单位(提供有效的《全国食品生产许可证》、《取水许可证》复印件); 4. 供应商应标的桶装饮用水应达到现有国家标准(提供市级或以上相关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的近一年的水质检测报告)。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35.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6月29日 08:30 至 2016年07月07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南塔15楼
招标文件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报名或汇款转账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7月08日 15:0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7月08日 15:00
六、开标地点:
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南塔15楼
七、其它补充事宜
购买招标文件账号:
开户银行: 建行广州永福支行
户 名: 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 4400 1490 9070 5300 3335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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