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流市新圩镇人民政府新圩镇文武阁开发区街道建设工程(二期)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广西德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北流市新圩镇人民政府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新圩镇文武阁开发区街道建设工程(二期)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新圩镇文武阁开发区街道建设工程(二期)工程
项目编号:BLZC2016-G3-0197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谢伟
项目联系电话:0775-6356733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北流市新圩镇人民政府
地址:北流市新圩镇西宁街115号
联系方式:朱 劼0775-6623208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西德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谢伟0775-6356733
代理机构地址: 北流市新城国际23T59号商铺401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新圩镇文武阁开发区街道建设工程(二期)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BLZC2016-G3-0197)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圩镇文武阁开发区街道建设工程(二期)工程已由北流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北发改规字〔2015〕9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北流市新圩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全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新圩镇文武阁开发区街道建设工程(二期)工程;
建设地点:北流市新圩镇;
合同估算价:约224万元;
要求工期:100日历天(定额工期120日历天);
招标范围:新圩镇文武阁开发区街道建设工程(二期)工程施工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容;
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的规定,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
3.2 业绩要求:无。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各投标人拟对本项目投标的相关持卡人员身份必须“一卡一身份”(即专职投标员、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的建筑诚信卡姓名均为三个不同姓名的持卡人)。
3.5 投标人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3.6 投标人的专职投标员持本人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诚信卡处在“启用”状态)及北流市建筑工程招标投标站出具的《建筑企业诚信核查表》(复印件)参与投标报名。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核查《建筑企业诚信核查表》原件。
注:《建筑企业诚信核查表》查询地点设在北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由专职投标员持本人身份证及其建筑诚信卡前往办理。
3.7 凡参与本工程投标的单位,必须在本工程招标公告之日起至截标前取得人民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拟派选建造师、技术负责人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记录资料。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核查原件。
4. 投标报名
实行现场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6月24日至2016年6月3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至12时,下午15时至18时(北京时间,下同),由潜在投标人的专职投标员出示本人的身份证、“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建筑企业诚信核查表》复印件,在北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现场报名。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现场报名者,请于2016年6月24日至2016年6月3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至12时,下午15时至18时(北京时间,下同),由潜在投标人的专职投标员出示本人的身份证、“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建筑企业诚信核查表》复印件,在北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不含图纸)每本售价250元,售后不退。
5.3图纸及其它资料按成本售卖,售后不退。
招标代理员:谢伟(建筑诚信卡号020723),联系电话:0775-6356733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7月21日10时00分,地点为北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投标文件必须由企业专职投标员本人递交,并持专职投标员本人、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员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刷卡通过验证,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评标方式
经评审的合理低价法
8. 预付款和进度款支付方式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无。
进度款支付方式:按完成工程量周期支付。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网站发布: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www.gxzfcg.gov.cn
广西招标投标监督网http://ztb.gxi.gov.cn
北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bl.gxggzy.cn:81
10. 交易服务单位
北流市公共资源交中心 0775-6393070
地址:北流市城南客运站三楼。
11. 监督部门及电话
北流市发展和改革局 0775-6225485
北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0775-6223138
北流市建筑工程招标投标站 0775-6238403
12.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北流市新圩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德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北流市新圩镇西宁街115号 地 址:北流市新城国际23T59号商铺401
联系人: 朱 劼 联系人: 谢伟
电 话: 0775-6623208 电 话: 0775-6356733、18707757306
2016年6月24日
新圩镇文武阁开发区街道建设工程(二期)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BLZC2016-G3-0197)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圩镇文武阁开发区街道建设工程(二期)工程已由北流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北发改规字〔2015〕9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北流市新圩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全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新圩镇文武阁开发区街道建设工程(二期)工程;
建设地点:北流市新圩镇;
合同估算价:约224万元;
要求工期:100日历天(定额工期120日历天);
招标范围:新圩镇文武阁开发区街道建设工程(二期)工程施工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容;
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的规定,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
3.2 业绩要求:无。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各投标人拟对本项目投标的相关持卡人员身份必须“一卡一身份”(即专职投标员、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的建筑诚信卡姓名均为三个不同姓名的持卡人)。
3.5 投标人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3.6 投标人的专职投标员持本人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诚信卡处在“启用”状态)及北流市建筑工程招标投标站出具的《建筑企业诚信核查表》(复印件)参与投标报名。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核查《建筑企业诚信核查表》原件。
注:《建筑企业诚信核查表》查询地点设在北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由专职投标员持本人身份证及其建筑诚信卡前往办理。
3.7 凡参与本工程投标的单位,必须在本工程招标公告之日起至截标前取得人民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拟派选建造师、技术负责人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记录资料。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核查原件。
4. 投标报名
实行现场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6月24日至2016年6月3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至12时,下午15时至18时(北京时间,下同),由潜在投标人的专职投标员出示本人的身份证、“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建筑企业诚信核查表》复印件,在北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现场报名。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现场报名者,请于2016年6月24日至2016年6月3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至12时,下午15时至18时(北京时间,下同),由潜在投标人的专职投标员出示本人的身份证、“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建筑企业诚信核查表》复印件,在北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不含图纸)每本售价250元,售后不退。
5.3图纸及其它资料按成本售卖,售后不退。
招标代理员:谢伟(建筑诚信卡号020723),联系电话:0775-6356733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7月21日10时00分,地点为北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投标文件必须由企业专职投标员本人递交,并持专职投标员本人、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员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刷卡通过验证,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评标方式
经评审的合理低价法
8. 预付款和进度款支付方式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无。
进度款支付方式:按完成工程量周期支付。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网站发布: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www.gxzfcg.gov.cn
广西招标投标监督网http://ztb.gxi.gov.cn
北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bl.gxggzy.cn:81
10. 交易服务单位
北流市公共资源交中心 0775-6393070
地址:北流市城南客运站三楼。
11. 监督部门及电话
北流市发展和改革局 0775-6225485
北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0775-6223138
北流市建筑工程招标投标站 0775-6238403
12.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北流市新圩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德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北流市新圩镇西宁街115号 地 址:北流市新城国际23T59号商铺401
联系人: 朱 劼 联系人: 谢伟
电 话: 0775-6623208 电 话: 0775-6356733、18707757306
2016年6月24日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的规定,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3.2 业绩要求:无。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4 各投标人拟对本项目投标的相关持卡人员身份必须“一卡一身份”(即专职投标员、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的建筑诚信卡姓名均为三个不同姓名的持卡人)。3.5 投标人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3.6 投标人的专职投标员持本人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诚信卡处在“启用”状态)及北流市建筑工程招标投标站出具的《建筑企业诚信核查表》(复印件)参与投标报名。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核查《建筑企业诚信核查表》原件。注:《建筑企业诚信核查表》查询地点设在北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由专职投标员持本人身份证及其建筑诚信卡前往办理。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24.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6月24日 08:00 至 2016年06月30日 18: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招标文件售价:¥2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招标文件每本售价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6月30日 18:0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7月21日 10:00
六、开标地点:
北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