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新县财政局大新县财政投资评审服务机构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广西建标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大新县财政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大新县财政投资评审服务机构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大新县财政投资评审服务机构采购
项目编号:GXJBCZ2016-0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0771-4956437
项目联系电话:0771-4956437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大新县财政局
地址:崇左市大新县
联系方式:0771-3621665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西建标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杨工0771-4956437
代理机构地址: 南宁市白沙大道1-6号白沙苑综合楼3楼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一、项目名称: 大新县财政投资评审服务机构采购
二、项目地址: 崇左市大新县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资金来源:政府财政性资金
五、服务年限:2016年6月30日至2018年6月30日
六、招标范围:
参与财政性投资项目工程概算、预算(含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工程结算(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或工程竣工财务决算)的审核工作。投标人必须服从招标人的工作安排,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评审服务工作。
七、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的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工程造价咨询乙级及以上资质、且注册资金不少于100万人民币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中标人须委派1名以上注册造价工程师和2名以上注册造价员长期驻大新县开展评审业务,委派的业务人员要求能熟练掌握建筑装饰、安装、市政、水利、电力、土地整治、公路及桥梁和园林仿古等专业工程的预结算业务知识并能独立完成预结算评审工作,如发现中标人不能按要求委派坐班人员常驻大新县,则立即停止安排评审任务并终止合同;
3、中标人必须服从招标人安排、管理与监督,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评审服务工作。
八. 招标文件的发售
1、发售时间: 2016年6月29 日-2016年7月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15时至17时。
2、发售地点:南宁市白沙路1-6号白沙苑综合楼三楼办公室(二)。
3、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套250元,售后不退。
4、电话:0771-4956437 联系人:杨工
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企业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持以下资料至发售地点: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正副本复印件、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复印件(已办理三证(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合一的企业,则不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由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投标单位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原件(出具时间必须在有效报名时间以内)。(注:以上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报名时提供原件核查。)
九、投标保证金:
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
投标人应于2016年 7 月 18日17点00分前将投标保证金以电汇、转帐等形式交至广西建标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崇左分公司(以到账时间为准)
开户名称:广西建标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崇左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崇左友谊大道支行;
十、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6年 7 月19 日14时 30 分,地点为南宁市白沙路1-6号白沙苑综合楼二楼开标厅。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投标文件必须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递交,并持本人的身份证及委托书,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十一、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6年7月19日14时30分在南宁市白沙路1-6号白沙苑综合楼二楼开标厅开标,投标人应派法定代表人持法人身份证原件或其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出席开标会议。
十二.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报发布。
十二、监督部门及电话
大新县财政局(监督电话:0771-3621665)。
十四、联系方式
招标人: 大新县财政局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建标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崇左市大新县 地 址:南宁市白沙路1-6号白沙苑综合楼一层D号
联系人: 联系人:杨工
电 话: 电 话:0771-4956437
2016年 6 月29日 2016年 6 月29日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的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工程造价咨询乙级及以上资质、且注册资金不少于100万人民币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中标人须委派1名以上注册造价工程师和2名以上注册造价员长期驻大新县开展评审业务,委派的业务人员要求能熟练掌握建筑装饰、安装、市政、水利、电力、土地整治、公路及桥梁和园林仿古等专业工程的预结算业务知识并能独立完成预结算评审工作,如发现中标人不能按要求委派坐班人员常驻大新县,则立即停止安排评审任务并终止合同;3、中标人必须服从招标人安排、管理与监督,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评审服务工作。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0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6月29日 09:00 至 2016年07月05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南宁市白沙路1-6号白沙苑综合楼三楼办公室(二)
招标文件售价:¥2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报名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7月19日 14:3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7月19日 14:30
六、开标地点:
南宁市白沙路1-6号白沙苑综合楼二楼开标厅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经财政部门批准,受招标单位大新县财政局委托,就大新县财政投资评审服务机构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