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场县地方税务局大厅综合管理系统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6-28 17:34: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开标时间:2016年07月21日15时00分
项目名称:承德市地税大厅综合管理系统设备采购项目
机构项目编码:HB2016063010030001
项目联系人:孙瑞星 魏利东
项目联系电话:0314-7528607
采购人:地税局
采购人地址: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围场镇
采购人联系方式:13931402860
代理机构:围场县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机构地址: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行政服务中心西配楼240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4-7528607
预算金额:43.9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16年07月21日15时0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6-06-28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16-07-04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行政服务中心西配楼240室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其它
招标文件售价:0元
开标地点: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必须独立法人资格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且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对应的供应商;2、投标商经营范围内具有软件开发、电子设备、通讯设备、计算机及辅助设备、机电设备的研发及销售的方可报名投标;3、投标商为非生产企业需提供(网报一体机、金三身份证信息采集器、多功能展示台、电子意见簿、窗口互动双屏、智能办税服务厅统一管理平台)生产厂商针对此项目的授权书原件(注明项目名称、品牌型号、有效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凡在正常工作日无法联系到的,均为非法授权,同时取消投标资格,报名、投标需提供原件;4、附合上述条件投标单位请在报名前与采购单位(围场县地税局)现行金三软件进行测试,需要与软件相兼容,进行现场对接演示,以确认可以满足地税局对于设备的功能性要求,并出具现场对接成功证明,(报名,开标时提供原件);5、满足上述要求的投标人请携带上述要求资料及相关证明、法人代表证明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银行开户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资格证明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到围场县政府采购中心领取标书。
采购数量:一批
技术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备注:
项目名称:承德市地税大厅综合管理系统设备采购项目
机构项目编码:HB2016063010030001
项目联系人:孙瑞星 魏利东
项目联系电话:0314-7528607
采购人:地税局
采购人地址: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围场镇
采购人联系方式:13931402860
代理机构:围场县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机构地址: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行政服务中心西配楼240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4-7528607
预算金额:43.9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16年07月21日15时0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6-06-28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16-07-04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行政服务中心西配楼240室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其它
招标文件售价:0元
开标地点: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必须独立法人资格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且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对应的供应商;2、投标商经营范围内具有软件开发、电子设备、通讯设备、计算机及辅助设备、机电设备的研发及销售的方可报名投标;3、投标商为非生产企业需提供(网报一体机、金三身份证信息采集器、多功能展示台、电子意见簿、窗口互动双屏、智能办税服务厅统一管理平台)生产厂商针对此项目的授权书原件(注明项目名称、品牌型号、有效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凡在正常工作日无法联系到的,均为非法授权,同时取消投标资格,报名、投标需提供原件;4、附合上述条件投标单位请在报名前与采购单位(围场县地税局)现行金三软件进行测试,需要与软件相兼容,进行现场对接演示,以确认可以满足地税局对于设备的功能性要求,并出具现场对接成功证明,(报名,开标时提供原件);5、满足上述要求的投标人请携带上述要求资料及相关证明、法人代表证明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银行开户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资格证明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到围场县政府采购中心领取标书。
采购数量:一批
技术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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