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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海关后勤管理中心厦门中实-公开招标-2016-ZS750 厦门海关快艇码头趸船加长改造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6-28 17:38: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厦门市中实采购招标有限公司受厦门海关后勤管理中心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厦门中实-公开招标-2016-ZS750 厦门海关快艇码头趸船加长改造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厦门中实-公开招标-2016-ZS750 厦门海关快艇码头趸船加长改造

项目编号:2016-ZS750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蔡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592-2297762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厦门海关后勤管理中心

地址:厦门市鹭江道269号

联系方式:0592-2355720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厦门市中实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蔡先生0592-2297762

代理机构地址: 厦门市湖滨南路57号金源大厦10楼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厦门海关快艇码头趸船加长改造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并提供以下材料或做出书面声明:1.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投标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1.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财务状况报告指同一时期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并提供开户许可证)。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主要是供应商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以及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1.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1.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开业不足三年的,自开业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1.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2. 投标人应为船舶制造商,并具备省级及以上政府部门颁发的船厂生产技术条件认可证书二级Ⅱ类及以上资质,并提供认可证书有效复印件。3.投标人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对投标人代表的授权书原件(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的)及投标人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62.0597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6月28日 17:37 至 2016年07月15日 18: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厦门市湖滨南路57号金源大厦10楼

招标文件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或邮寄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7月19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7月19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厦门市湖滨南路57号金源大厦10楼厦门市中实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七、其它补充事宜

一、E - mail:532609844@qq.com       
二、户  名:厦门市中实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建设银行厦门禾祥支行

账号:3510 1583 0010 5250 6037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本项目系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政府采购项目: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政策优惠(含监狱企业政策优惠);

(2)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政策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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