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天盈财务咨询有限公司关于金华实验中学关于药剂实训室设备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经金华市婺城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采购预算执行确认书的批准,金华市天盈财务咨询有限公司受金华实验中学教育集团的委托,就金华实验中学关于药剂实训室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TY2016-HW081-ZFCG081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三.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序号 | 标项内容 | 数量 | 单位 | 预算金额(万元) |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
1 | |||||
2 | 生药实训室 | 1 | 项 |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次采购项目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的形式参加投标。
五.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地点、售价:
1.发售时间:
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7:30
2.发售地点:金华市李渔路商城西北区G
3.标书售价(元):每本500(售后不退)
七.投标地点: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双龙南街与330国道交叉口,金华市工商局大楼三楼)
九.开标地点: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双龙南街与330国道交叉口,金华市工商局大楼三楼)
十.投标保证金:
交付方式:银行转帐
收款单位(户名):金华市天盈财务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金华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多湖支行
银行账号:0188990822000064
十一.其他事项: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招标公告为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报名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金华市天盈财务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朱文倩
联系电话:0579-82474058
地点:金华市李渔路商城西北区G
附件信息
公告附件:公告附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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