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泉县发展改革局平泉县2016年民用洁净型煤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河北信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平泉县发展改革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平泉县2016年民用洁净型煤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平泉县2016年民用洁净型煤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PQZC[2016]170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朝尊
项目联系电话:18631485871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平泉县发展改革局
地址:平泉县行政中心
联系方式:褚云山 13831481092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河北信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刘朝尊 18631485871
代理机构地址: 石家庄市裕华区翟营南大街368号东方明珠3单元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详见招标文件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需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已办理三证合一的不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已办理三证合一的不需提供)、银行开户许可证;(二)投标人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相关经营范围的洁净型煤生产企业;(三)投标单位需具有民用洁净型煤建设项目备案证;(四)投标单位需具有洁净型煤省级及以上产品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产品质量检验报告;(五)投标单位需具有全县范围内洁净型煤的运输配送能力。(六)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86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6月28日 09:00 至 2016年07月04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平泉县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pq.ggzyjyw.cn——公共服务大厅——交易文件下载系统;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网上下载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7月21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7月21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平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
七、其它补充事宜
代理公司项目编号:HBXH-2016-120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