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联创工程造价咨询代理有限公司关于郑州市第十九中高中部食堂餐厅装修工程招标公告
郑州市第十九中高中部食堂餐厅装修工程招标公告
采购编号:郑财公开(2016)J223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郑州市第十九中高中部食堂餐厅装修工程已由郑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郑发改设(2013)782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财政投资,出资比例100%,项目业主为郑州市第十九中学。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河南联创工程造价咨询代理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欢迎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前来报名。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郑州市第十九中高中部食堂餐厅装修工程;
2.2 建设地点:郑州市陇海中路76号;
2.3 建设规模:本项目总建筑面积约18470.85平方米;
2.4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有内容;
2.5 计划工期:60日历天;
2.6 质量要求:合格;
2.7 合同估算价:约83.5万元;
2.8 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3.资格要求
企业资质条件:
1. 投标企业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营业执照年检合格;
2.报名企业须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项目经理(建造师,下同)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与公司具有劳动合同关系,参加了社会保险,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
业绩要求:
企业及项目经理2013年1月1日以来具有合同额不少于100万元的已完公共建筑类似工程业绩(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合同原件且项目经理业绩须提供工程施工竣工验收报告,企业业绩和项目经理业绩不可重复使用)。
财务要求:
报名企业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近三年经审计过的完整的财务报表(限定为2013年度、2014年度、2015年度)
信誉要求:
1、投标人在报名时需提供公司注册地区级及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及公司无行贿犯罪调查结果(开具日期在公告发布日期之后)。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状态(投标人自行承诺且加盖公章)。
3、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投标人自行承诺且加盖公章)。
其他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须知: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 6 月28 日至2016年 7 月4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在郑州市万通街心怡路正岩铂兹中心16楼报名。
4.2 报名携带资料:
(1) 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身份证及其有关证明(合同、社保等);
(2) 营业执照(副本);
(3) 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4) 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5) 项目经理身份证原件、注册建造师证、安全考核合格证、劳动合同、社保、无在建工程承诺书(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章,格式自拟);
(6) 企业及项目经理主要业绩证明材料(要求出示施工合同的原件,且项目经理业绩须提供工程施工竣工验收报告);
(7) 企业近三年财务报表(限定为2013年度、2014年度、2015年度);
(8) 检查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调查结果;
(9) 投标人开具的信誉承诺书。
授权委托人持以上资料原件到报名现场审验,留完整复印件一套存档(复印件须按上述顺序采用非活页夹方式装订成册并逐页加盖本单位公章)。
5.文件获取
5.1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接到通知后,在5日内,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在河南联创工程造价咨询代理有限公司(郑州市万通街与心怡路交叉口正岩铂兹中心16楼)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文件。
6.文件递交
6.1 资格预审申请(投标)文件必须在资格预审(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送达,送达地点为郑州市第十九中学。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上公开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郑州市第十九中学
地 址:郑州市陇海中路76号
联 系 人:王校长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联创工程造价咨询代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郑州市万通街心怡路交叉口正岩铂兹中心16楼
联 系 人:吴先生、张女士
电 话:0371-888118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