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遴选城北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承接主体公开招标公告
河北振华招标有限公司受平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平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遴选城北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承接主体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平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遴选城北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承接主体
项目编号:PQZC[2016]17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晓展
项目联系电话:18631485871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平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平泉县建设大厦
联系方式:周连江 15833269990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河北振华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李晓展 18631485871
代理机构地址: 石家庄长安区中山东路252号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详见招标文件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①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单位;②内部管理结构完善,财务制度健全,资产管理规范;③具备提供服务所必备的设施、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④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信用状况良好,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⑤提供近三年内财务经营报告,运行状况良好;⑥投标人能为政府棚改融资搭建平台且为政府融资提供过服务的;⑦具有市场化融资能力。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6月28日 09:00 至 2016年07月04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平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http://pq.ggzyjyw.cn——公共服务大厅——交易文件下载系统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网上下载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7月20日 15:0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7月20日 15:00
六、开标地点:
平泉县政务服务中心四楼(平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15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代理公司项目编号:HBZH-2016-043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