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大兴区文化委员会大兴区乡镇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及行政村综合文化室改造提升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北京市大兴区政府采购中心受北京市大兴区文化委员会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大兴区乡镇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及行政村综合文化室改造提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大兴区乡镇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及行政村综合文化室改造提升项目
项目编号:CGZX-G2016005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星桦
项目联系电话:010-81296227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北京市大兴区文化委员会
地址:北京市大兴区兴华大街三段15号大兴区行政服务中心16层
联系方式:杨子坛,010-81296719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北京市大兴区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机构联系人:陈星桦,010-81296227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大兴区兴华大街三段15号大兴区行政服务中心16层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采购数量:综合文化室装修、设备等数量一批
采购用途:综合文化室改造
简要技术要求/招标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
货物需求一览表
序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 | 项目预算金额(元) | 备注 |
1 | 大兴区乡镇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及行政村综合文化室改造提升 | 一批 | 5372300.00 | 本项目不分包 |
项目预算合计(人民币):5372300.00元 |
1.交付要求:合同签订生效后120天内安装、调试完毕;交货地点:买方指定地点。
2.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进口产品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若投进口产品,该供应商的投标将被拒绝;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的规定,空调机、照明产品(包括双端荧光灯、自镇流荧光灯、单端荧光灯、管型荧光灯镇流器)、电视机、电热水器、计算机、打印机、显示器、便器、水嘴灯产品为政府采购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本项目中所投产品属于以上九类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中的,须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国家发展改革委网站(http://hzs.ndrc.gov.cn)和中国节能节水认证网(http://www.cecp.org.cn)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目录中。在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复印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营业执照、税务(国税、地税)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3.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银行资信证明的收受人必须是北京市大兴区政府采购中心)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提供近半年内连续两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包括社保和医保)(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5.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半年内连续两个月缴纳税收记录(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6.投标供应商无违法违规行为承诺书(原件加盖单位公章)7.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人近三年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结果证明(原件、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8.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原件,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537.23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6月29日 09:30 至 2016年07月12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大兴区黄村镇兴华路清澄名苑南区31号楼行政服务中心六层0618房间
招标文件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领取(招标文件不办理邮寄)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7月21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7月21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北京市大兴区黄村兴华路清澄名苑南区31号楼行政服务中心三层大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询标时间:2016年7月13日下午14:00(北京时间)
询标地点:北京市大兴区黄村兴华路清澄名苑南区31号楼行政服务中心三层大会议室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依据政府采购法及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