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南苑街道办事处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南苑街道综合文化室工程改造项目 第一包公开招标公告
北京华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南苑街道办事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南苑街道综合文化室工程改造项目 第一包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南苑街道综合文化室工程改造项目 第一包
项目编号:HCZB-2016-ZB238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书玲、安冬
项目联系电话:010-63509799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南苑街道办事处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苑北马路18号
联系方式:010-67962055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北京华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张书玲、安冬 010-63509799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丰台区广安路9号国投财富广场6号楼1518室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示内容(详见电子版)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的资格条件:(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他文件的相关规定;(2) 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3) 投标人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4) 拟派项目经理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贰级(含)以上资格证书以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简称B本);(5) 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6) 若投标单位为外地企业,则需提供《进京施工许可证》;(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32.245018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6月28日 09:30 至 2016年07月05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华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北京市丰台区广安路9号国投财富广场6号楼1518号)
招标文件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7月19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7月19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北京市丰台区广安路9号国投财富广场6号楼1503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领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盖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其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
(3)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盖章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盖章;
(4)拟派项目经理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贰级(含)以上资格证书以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简称B本)原件及复印件盖章;
(5)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盖章;
(6)若投标单位为外地企业,则需提供《进京施工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7)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投标人无法提供上一年度审计报告,则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8)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逐月交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近三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原件及复印件;投标人逐年交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上年度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原件及复印件。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9)提供依法缴纳税收(近三个月)的入账票据凭证原件及证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10)提供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声明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11)提供近三年(2013至今)类似相关业绩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以上证件均需有效、查看原件,留存加盖企业公章(红章)的复印件
注明:提交“三证合一”新版营业执照的可不提供上述《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相关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