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储粮油脂工业盘锦有限公司8台(套)散装豆粕筒仓物料螺旋出仓系统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中咨工程建设监理公司受中储粮油脂工业盘锦有限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中储粮油脂工业盘锦有限公司8台(套)散装豆粕筒仓物料螺旋出仓系统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中储粮油脂工业盘锦有限公司8台(套)散装豆粕筒仓物料螺旋出仓系统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ZBYS2016010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牟一夫、李萌
项目联系电话:010-56392591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储粮油脂工业盘锦有限公司
地址:盘锦市辽东湾新区直方街1号
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中咨工程建设监理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牟一夫、李萌010-56392591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25号东108室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招标公告
中咨工程建设监理公司受中储粮油脂工业盘锦有限公司委托,对中储粮油脂工业盘锦有限公司8台(套)散装豆粕筒仓物料螺旋出仓系统采购项目(招标编号:ZBYS2016010)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名称:中储粮油脂工业盘锦有限公司8台(套)散装豆粕筒仓物料螺旋出仓系统采购项目
2、招标人:中储粮油脂工业盘锦有限公司
3、资金来源:自筹
4、项目地点:辽宁省盘锦市辽东湾新区盘锦港荣兴港区内
1、招标货物名称、数量、主要规格参数:
散粕仓出仓机采购,采购数量:8台(套),其中:每台出仓机电机功率不得低于90KW,单仓储存豆粕5000吨。
2、交货地点:辽宁省盘锦市盘锦港荣兴港区内中储粮油脂工业盘锦有限公司项目指定地点。
3、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一年。
- 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资格的法人,有提供招标货物和服务的资格和能力;
- 投标人应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具备相关设计制造或经营资格的国内企事业均可参与投标;
-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质和商业信誉,无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重组状态,近三年不曾在任何合同中有违约或因投标人及其分包商的原因而被终止合同;
- 投标人和合作方无中国国家有关部门所界定的腐败或欺诈行为且近三年中未在投标、履约中违背相关纪律与保密规定;
- 近五年内(2011年6月1日起至今)投标人具有不少于三个与本工程规模相当的业绩(单个业绩:三台(套)5000吨(含)以上豆粕立筒仓出仓机)且已投入运行,设备运行良好。需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和竣工验收报告,并承诺可以提供现场参观;
- 若为代理商投标,投标方须提供由制造商出具针对本项目唯一授权证明,且在中国国内须有5年以上的服务管理组织和支持维修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 投标人需提供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将被否决其投标。
四、投标报名
请投标人于2016年6月28日起至2016年7月4日9:00至16:00(携带报名资料)(北京时间)在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25号东108室进行投标报名。逾期递交的报名材料恕不接受。报名资料包括:
- 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 业绩证明文件:含设备采购合同和竣工验收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 投标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 代理商(如果有)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 招标公告中要求的其他文件。
上述报名材料按以上顺序编制。
另行通知。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投标截止时间:按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25号(中国咨询集团)
开标时间:另行通知
开标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25号(中国咨询集团)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招标人:中储粮油脂工业盘锦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咨工程建设监理公司
地 址:盘锦市辽东湾新区直方街1号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25号
邮 编:124200 邮 编:100048
联系人: 联系人:牟一夫、李萌
电 话: 电话/传真:010-56392591、68474550
18301237386
电子邮箱: zhangmingzhu0514@foxmail.com 电子邮箱:zhaobiaoyishi@163.com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四道口支行
账 号: 账 号:0200049309004600306
2016年6月28日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1. 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资格的法人,有提供招标货物和服务的资格和能力;2. 投标人应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具备相关设计制造或经营资格的国内企事业均可参与投标;3.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质和商业信誉,无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重组状态,近三年不曾在任何合同中有违约或因投标人及其分包商的原因而被终止合同;4. 投标人和合作方无中国国家有关部门所界定的腐败或欺诈行为且近三年中未在投标、履约中违背相关纪律与保密规定;5. 近五年内(2011年6月1日起至今)投标人具有不少于三个与本工程规模相当的业绩(单个业绩:三台(套)5000吨(含)以上豆粕立筒仓出仓机)且已投入运行,设备运行良好。需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和竣工验收报告,并承诺可以提供现场参观;6. 若为代理商投标,投标方须提供由制造商出具针对本项目唯一授权证明,且在中国国内须有5年以上的服务管理组织和支持维修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7. 投标人需提供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9.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将被否决其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320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6月28日 09:00 至 2016年07月04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25号东108室
招标文件售价:¥10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金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7月19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7月19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25号东106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