示范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工作选取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示范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工作
选取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项目
竞争性谈判公告
中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焦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财政局的委托,就“示范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工作选取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积极参加。
一、项目名称:示范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工作选取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项目;
二、采购编号:焦示谈判采购-2016-44;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四、采购内容:本次采购设两个包
A包:选取三家会计师事务所;B包:选取两家资产评估公司;
同一供应商只能投一个包,其它具体要求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五、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六、采购预算价:A包:豫发改收费【2011】2374规定的收费标准的 50%;
B包:中评协【2009】199号文件的收费标准下限的50%。
七、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A包:投标人应熟悉并能认真贯彻执行有关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及资产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并具备下列条件:
1.1、投标供应商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1.2、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合格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括审计业务)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投标供应商只需提供营业执照),注册资金不少于100万元;
1.3、具备省级及以上相关财政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注册会计师人数不少于6人;
1.4、必须具有近三年来从事相关行业的业绩(提供合同或成交通知书均可);
1.5、投标供应商在河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可查询;
1.6、在焦作地区设有分支机构或办事处(须提供地址、机构人员组成、租赁合同或房产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
1.7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且未受过行业处理和相关行政处罚(需提供由供应商作出未受过行业处理和相关行政处罚的书面承诺或提供相关行业协会、部门出具的证明。)
2、B包:投标人应熟悉并能认真贯彻执行有关资产评估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并具备下列条件:
2.1、供应商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2.2、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合格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供应商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并具有省级及以上国家主管部门颁发的资产评估资格证书;
2.3、供应商在河南省资产评估协会网可查询。
2.4、必须具有近三年来从事相关行业的业绩(提供合同或成交通知书均可);
2.5、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且未受过行业处理和相关行政处罚(需提供由供应商作出未受过行业处理和相关行政处罚的书面承诺或提供相关行业协会、部门出具的证明。)
3、本次谈判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所有投标供应商应在开标时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包括法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否则取消其投标资格。
八、报名及文件发售信息:
1、报名及领取文件时间:2016年6月28日—2016年6月30日(上午8:30-11:00;下午15:00-17:30);
2、报名及文件出售地点:焦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B210室;
3、竞争性谈判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份,售后不退。
4、报名时须提供:
A包:(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其委托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2)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投标供应商只需提供营业执照);(3)省级及以上相关财政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注册会计师资格证书((不少于6名注册会计师));(4)近三年业绩证明;(5)在焦作地区设有分支机构或办事处的相关证明材料。
B包:(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其委托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2)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投标供应商只需提供营业执照);(3)省级及以上国家主管部门颁发的资产评估资格证书;(4)近三年业绩证明。
以上证件均为原件,并须留存一套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报名表可在示范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资料下载栏中下载。
九、响应性谈判文件接收信息:
1、响应性谈判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6年7月4日15时30分(北京时间);
2、响应性谈判文件接收地点:焦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十、谈判有关信息:
1、谈判会时间:2016年7月4日15时30分(北京时间);
2、谈判会议地点:焦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十一、公告发布媒体:
该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焦作市政府采购网》《焦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
十二、本次谈判联系事项:
采 购 人:焦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财政局
联 系 人:聂女士 电 话:0391-3561836
采购代理:中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裴先生 电 话:15139154057
十三、监督单位:
示范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391-3563655
焦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财政局
中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6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