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肇庆)管理委员会经济促进局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平凤拓展区蟠龙湖片区暨贺江小湖塘片区概念规划(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广东省城规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受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肇庆)管理委员会经济促进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平凤拓展区蟠龙湖片区暨贺江小湖塘片区概念规划(二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平凤拓展区蟠龙湖片区暨贺江小湖塘片区概念规划(二次)
项目编号:SCGJLCG-S-2016-036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工
项目联系电话:020-83560819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肇庆)管理委员会经济促进局
地址:肇庆市封开县江口镇县行政中金五楼
联系方式:周先生,0758-6689238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东省城规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李小姐,020-83562591
代理机构地址: 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335号五、六楼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任务书
一、项目背景
封开作为“山水名城”,先后荣获“全国绿化先进单位”、“全国造林绿化先进单位”、“全国造林绿化百佳县”、“全国山区综合开发示范县”、“中国松脂之乡”和“广东省林业生态县”等称号。本项目可依托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和广佛肇高速公路建设的历史发展契机,积极发展旅游、创意产业、文化产业等,促进封开的跨越式发展。
二、项目区位
《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平凤拓展区蟠龙湖片区暨贺江小湖塘片区概念规划(二次)》分为两个片区,分别为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平凤拓展区和贺江小湖塘片区。
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平凤拓展区东至西江,南以封开与郁南行政界线和山脊线为界,西部和北部以山脊线为界,规划用地面积约为20.2平方公里。蟠龙湖片区位于平凤拓展区蟠龙河两侧,作为拓展区的启动区;
贺江小湖塘片区以封开境内贺江段沿线为研究范围,以国道G321以北,贺江以西的用地作为启动区。
三、项目要求
1、规划设计原则:
(1)设计必须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
(2)突出特色——应深入挖掘封开历史文脉和地域文化,集中展示深厚的文化内涵与自然特色,做到唯我独有,国际一流。
(3)应结合周边风景旅游资源,合理组织旅游线路,以达到延伸城市空间的目的。
(4)开发与保护相结合——以保护为前提,处理好开发与保护的关系,做到可持续发展和资源的永续利用。
(5)概念规划应结合片区环境特点、资源特点、区位条件等进行合理的项目定位,提出设计概念及控制要求,形成具有特色魅力的片区形象,但应充分注意实施的可能性。
2、主要内容:
- 规划背景、政策条件分析。
- 现状资源与特色分析。
- 目标定位及发展策略(规划目标、战略定位、功能定位、市场定位)。
- 项目策划与布局、案例分析及可行性研究。
- 开发建设思路与理念。
- 概念规划方案、空间构思与布局、功能结构、交通组织。
- 景观环境脉络设计(紧密结合贺江、蟠龙河等自然资源,与现有环境格调相协调)。
- 城市设计与项目布局。
- 活动项目策划。
四、成果要求
1、成果形式
《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平凤拓展区蟠龙湖片区暨贺江小湖塘片区概念规划(二次)》文本成果和汇报PPT。文本成果A3(或A4)彩色图册4套,电子文件2套。
2、成果内容
(1)区位及现状分析
- 城市区位
- 项目区位
- 基地现状图
- 土地功能分析图
- 项目周边环境条件与优劣势分析
(2)概念规划设计
- 规划设计理念
- 规划功能结构
- 总平面图
- 功能分区图
- 项目策划
- 案例分析
- 项目策划布局图
- 公共景观空间分析
- 环境景观系统图
- 交通流线组织分析
- 道路交通系统图
- 建筑形象与风格分析
其他表达设计意图分析图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2、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从事本项目的服务能力;3、投标人必须具备城乡规划编制乙级或以上资质,并在有效期内;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88.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6月29日 09:30 至 2016年07月18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335号广东环保大厦六楼604室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报名、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7月20日 15:0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7月20日 15:00
六、开标地点:
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305室(肇庆市端州区端州三路24号,即端州消防大队东侧)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