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丘县公安局警用业务装备项目招标公告
河南宏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封丘县公安局委托,对封丘县公安局警用业务装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名称:封丘县公安局警用业务装备项目
二、项目编号:封财招标采购[2016]052号
三、采购项目内容:
一标段、专业勘查箱(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箱)
二标段、机要通信设备、档案设备
交货期:签订合同后30日历日内完成本项目所有产品供货、安装、调试工作。
四、合格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最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纪行为。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其中一标段还需具备的条件
(1)供应商须为本项目采购产品的生产商或经销商(如为经销商须提供生产商出具的授权书,如为生产商须提供生产许可证)
(2)在河南省具有长期固定的售后服务机构证明(省内不提供)
(3) 所投产品采用一体化设计,小巧便携,产品具有符合国家法定资质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测试报告
(4)提供中国总代针对项目授权
(5)提供中国经销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复印件
(6)提供电子物证勘查箱中国公安部检测报告
(7)必须提供经销商: 环境管理体系符合GB/T24001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GB/T28001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GB/T19001
(8)提供:技术员培训上岗资格证书
其中二标段还需具备的条件
(1)在河南省针对主要产品具有长期固定的售后服务机构证明(省内不提供)
(2)供应商须为本项目主要采购产品的生产商或经销商(如为经销商须提供生产商出具的授权书,如为生产商须提供生产许可证)
注:供应商或生产商可同时投2个标段,可同时中2个标段
五、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2016年6月 28 日—— 2016年7月 4 日(节假日除外)
上午08:30—11:30 下午15:00—18:00
招标文件售价: 500元/份(售后不退)
六、本项目现场报名:
1、报名要求:须提供以下证明文件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二份:
法人代表身份证和营业执照副本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2、开标时需携带下列证明文件原件以供评委审查:
一标段: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出具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止)
(3)省外企业在河南省有长期售后服务机构证明(省内不提供)
(4)供应商须为本项目采购产品的生产商或经销商(如为经销商须提供生产商出具的授权书,如为生产商须提供生产许可证。)
(5)所投产品采用一体化设计,小巧便携、产品具有符合国家法定资质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测试报告。
(6)提供中国总代针对项目授权
(7)提供中国经销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复印件
(8)提供电子物证勘查箱中国公安部检测报告
(9)必须提供经销商:环境管理体系符合GB/T24001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GB/T28001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GB/T19001
(10)提供:技术员培训上岗资格证书
二标段: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经营范围包括主要采购产品
(2)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出具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止)
(3)在河南省针对主要产品具有长期固定的售后服务机构证明(省内不提供)
(4)供应商须为本项目主要采购产品的生产商或经销商(如为经销商须提供制造商出具的授权书,如为生产商须提供生产许可证)
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地点:封丘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信息科(工业路中段路东53号),联系电话:0373-8252026。
七、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6年7月 19 日上午9:30时,
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封丘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开标大厅,
接受投标文件时间:2016年7月 19 日上午8:30至9:30,逾期提交或所提交投标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相关规定将不被接受。
八、采购人:封丘县公安局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13673500466
九、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宏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15937360781
十、招标公告将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新乡市人民政府网、封丘县人民政府网、封丘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等网站上同一时间发布。
十一、监督单位及联系电话:
封丘县监察局:0373-8292325
封丘县财政局:0373-8280638
封丘县检察院:0373-8289291
封丘县发改委:0373-8285131
2016年6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