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戒毒所、拘留所屋顶增加隔热层项目定点采购公告
[点击下载][点击下载]焦作市公共资源项目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受焦作市公安局委托,就焦作市戒毒所、拘留所屋顶增加隔热层项目以定点采购方式进行。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小额项目会员库中符合资质条件的会员均可在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内报名参加。
一、采购项目名称:焦作市戒毒所、拘留所屋顶增加隔热层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焦公管办小额【2016】-082号
三、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1、项目地址:焦作市戒毒所、拘留所
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3、主要施工内容:
彩钢瓦隔热层的制作与安装。 详见附件(招标控制价)。
四、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348513.94元(大写:叁拾肆万捌仟伍佰壹拾叁元玖角肆分)
五、采购项目发包价:采购单位在招标控制价的基础上,下浮5%作为发包价,即人民币¥331088.3元(大写:叁拾叁万壹仟零捌拾捌元叁角),供应商不需编制投标文件和投标报价一览表,但必须承诺以采购人公布的发包价作为投标报价,以采购人公布的招标控制价、主要材料价格为计量支付和工程变更支付的依据。
六、工期要求: 10日历天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扶持政策、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
八、供应商资质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供应商应为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小额项目会员库会员;
3、供应商须具有房建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4、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所有供应商应在摇号时提供由公司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院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法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项目经理)原件,否则取消其投标资格。
九、付款方式及质量保证金:
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工程合同价款的60%,决算后付至决算总价的95%,剩下百分之五作为质量保证金一年后无质量问题全额付清。
十、中标候选人采用摇号方式产生:
1、由采购单位在规定的时间从报名的潜在供应商中摇号确定1-3名中标候选人,按摇号的先后顺序依次确认排名,排名第一的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此项目中标单位与闫狮路改建工程项目不能为同一中标单位)
2、报名的潜在供应商应参加现场摇号活动。
十一、供应商报名要求
1、报名方式:本次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
2、网上报名:供应商应登录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会员系统
(http://222.143.133.185:8605/tpbidder或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网上报名,打印报名登记表并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三份(联系电话:0391-3568892,QQ:232850725(群))
十二、采购项目报名信息:
报名时间:2016年6月28日——6月30日,上午8:00—11:30,下午15:30—17:00(节假日除外)。
十三、采购项目摇号时间及地点
1、摇号时间:2016年7月1 日15时30分;
2、摇号地点:焦作市人民路889号阳光大厦B座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3开标室;
3、摇号需携带的资料:
所有供应商应在参加摇号时需携带由公司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院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法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项目经理)原件、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以上证件提供原件并留存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网上报名登记表并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三份、承诺函(见附件)。
十四、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焦作市政府采购网》发布。
十五、监督单位
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0391-3568791
十六、采购项目联系事项:
1、采购人:焦作市公安局
联 系 人:任家彪
联系电话:18503900889
联系地址:焦作市公安局
2、采购代理机构:焦作市公共资源项目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原先生
联系电话:0391-3568387
联系地址:焦作市人民路889号阳光大厦B座
焦作市公共资源项目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2016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