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城市海绵城市专项规划项目招标公告
永城市海绵城市专项规划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永城市海绵城市专项规划项目已经上级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永城市市政工程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河南卓越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永城市海绵城市专项规划项目
2.2建设单位:永城市市政工程公司
2.3建设地点:永城市东城区
2.4建设规模:约50平方公里
2.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标准
2.6招标范围:永城市海绵城市专项规划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投标人应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
3.2.投标人须具备城乡规划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海绵城市建设规划业绩(投标人须提供资质证书副本及业绩原件,业绩不限规模);
3.3.项目负责人具备国家注册规划师资格或国家注册建筑师资格,并具有海绵城市建设规划经验和编制实例(投标人须提供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原件及项目负责人编制的成果实例原件);
3.4.投标人须具有2012年以来承担过的类似的控制性详细规划项目业绩;
3.5.投标人应在开标时提供,由企业(或工程)所在地人民检察院或商丘市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记录查询证明(包含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否则取消其投标资格;
4.投标报名时间及地点:报名时间:北京时间2016年6 月28日09:00时至2016年7月4 日16:00止,地点:商丘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一楼;
4.1设计标段:(1)报名时,请携带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项目业绩、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项目负责人编制的成果实例原件、企业法人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复印件二份)经审验后报名;(2)已经办理企业密码锁的企业请携带企业密码锁、拟派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原件及密码锁、企业法人委托书原件二份,经审验合格后报名;(3)投标人须在开标时须提交企业(或工程)所在地人民检察院或商丘市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记录查询证明(查询地点:商丘市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处,电话:2581291 2581298),查询时间须在报名开始日期之后;(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2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法:投标单位开标时须携带以下资料到现场进行核对:法人代表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近三年类似工程(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报告)、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项目负责人规划师资格证、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等相关证件(以上资料须提供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5.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
5.1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另行通知。
购买招标文件地点:另行通知。
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另行通知;
地点:商丘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商丘市建设工程信息网》网站上发布,其它网站转载概不承担责任。
8.联系方式 :
招标人:永城市市政工程公司
联系人:董先生
电 话:15090689775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卓越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先生
电 话:0370-6018281
2016年 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