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交部政府采购办公室外交部处理日遗化武工作纪实展设计及施工布展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中国仪器进出口(集团)公司受外交部政府采购办公室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外交部处理日遗化武工作纪实展设计及施工布展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外交部处理日遗化武工作纪实展设计及施工布展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16CNIC-022437-04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瑞
项目联系电话:010-88316628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外交部政府采购办公室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外大街
联系方式:辛昱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中国仪器进出口(集团)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张瑞 010-88316628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大街6号中仪大厦620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三、招标内容:
1.项目预算金额:长春展览人民币300万元,南京展览人民币240万元人民币.。若投标人报价超出此价格,其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2.展览展示搭建地点:
①长春伪满皇宫博物馆东北沦陷史陈列馆三楼;
②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临时展厅。
3.展览展示施工搭建布展服务期:
①长春伪满皇宫博物馆:2016年8月17日至2016年9月16日布展,2016年9月17日至2016年10月18日展出,2016年10月19日至2016年10月21日撤展;
②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2016年9月22日至2016年10月19日布展,2016年10月20日至2016年11月20日展出,2016年11月21日至2016年11月23日撤展。
包号 | 采购内容 | 数量 | 备注 |
01 | 展览展示的设计、施工搭建、图片展品的设计制作、布展及撤展等。长春展厅施工搭建布展31天,南京展厅施工搭建布展29天,展期32天,撤展3天。处理日遗化武工作纪实展建设政府采购项目,展示处理日遗化武工作及其成果。 | 1项 | 具体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六部分。 |
本次招标、投标、评标和合同授予均以包为单位,投标人必须就整个包进行响应,不完整的投标将被拒绝。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相关要求,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策划和制作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招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应具有设计、建设大型展览项目的相关能力和资源,有能力提供质量可靠的图片洗印、装裱及画册设计制作服务,具备相应的生产设备、技术水平、管理能力和良好的信誉;投标人必须具有以下资质之一: 1)展览陈列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壹级资质; 2)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和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54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6月28日 09:00 至 2016年07月04日 16: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大街6号中仪大厦620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应在本邀请规定时间、地点购买招标文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7月20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7月20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大街6号中仪大厦618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资金已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