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槎街道城市市容环境综合管理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广东宏茂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受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园林市政环卫所(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对张槎街道城市市容环境综合管理服务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详情请参见招标文件。现将该项目招标文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16年6 月28 日至2016年7月4日。欢迎符合条件的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有关事项如下:
1.本项目投标邀请及招标文件中所有时间均为 24 小时制北京时间,所有货币单位均为人民币元,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均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为准(特别注明除外)。
2.项目编号:HMFSGKC201601
3.项目名称:张槎街道城市市容环境综合管理服务项目
4.项目类型:服务类
5.项目情况一览表:
包组号 | 采购内容 | 服务期 | 最高限价 |
包组一 | 张槎街道城市市容环境综合管理服务项目 (二标段)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 人民币9686674.43元/年 |
包组二 | 张槎街道城市市容环境综合管理服务项目 (三标段)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 人民币13443024.23元/年 |
备注:1、同一投标人可同时参投两个包组,但不能同时兼中(即可兼投包组不可兼中)。
2、服务详细内容、要求及执行标准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3、各包组标段区域见附件2区域划分图
6.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
6.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6.2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机构,具有保洁或清洁相关经营范围【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如营业执照副本中没有体现经营范围的,则须提供工商部门网站“商事主体登记及备案信息查询单”查询页面(含经营范围)打印件加盖公章,或有体现经营范围的《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同时具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市园林绿化企业三级或以上资质,须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6.3(1) 投标人应派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准时递交投标文件和出席开标会,递交投标文件和出席开标会时,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须携带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核查。开标前将对授权代表的第二代身份证进行当场验证,不能通过验证的,招标人将退回其投标文件。
(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须携带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到场,开标前将对法定代表人的第二代身份证进行核查,不能通过核查的,招标人将退回其投标文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核对身份证后即可离场。
(3)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和法定代表人可以为同一人。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须全程参加开标会,不得中途退场。法定代表人未按规定到场的,将视为该投标人弃权,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受理或作无效处理。法定代表人核对身份后即可离场。
6.4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及其附属机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投标。(提供《承诺函》)
6.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只接受报名及登记手续购买本招标文件的供应商的投标。
8.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8.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6年6月28日- 2016年7月4日,每日 9:00-12:00,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8.2获取招标文件地点: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夏南路61号创越时代文化创意园4座920室。
8.3获取招标文件方式:(供应商凭以下资料加盖单位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8.3.1 法人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8.3.2 如营业执照副本中没有体现经营范围的,则须提供工商部门网站 “商事主体登记及备案信息查询单”查询页面(含经营范围)打印件,或有体现经营范围的《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8.3.3 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8.3.4 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需提供:
8.3.4.1.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8.3.4.2.经办人如是投标人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备注:以上资料参与正式投标时须放入投标文件中。为了提高效率,供应商可先填写好“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见招标文件附件1)并打印,与以上资料一并携带购买招标文件。
8.5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需按要求提供以上资料并经审查,只接受通过以上方式正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的投标。
8.6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每份人民币500.00元整,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另加人民币60元特快专递费,售后不退。在任何情况下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遗失都不承担责任)。
9.投标、开标时间及地点:
9.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6年7月19日 8时30分-9时30分
9.2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6年7月19日9时30分
9.3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张槎街道建槎路1号8号楼1楼(张槎派出所斜对面)。
10. 本项目相关公告在以下媒体发布:
10.1 法定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gdgpo.gov.cn)、 佛山市政府采购网(foshan.gdgpo.gov.cn)、禅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ccggzy.chancheng.gov.cn/) 及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fsggzy.cn/)。相关公告在法定媒体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11. 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供应商认为政府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电话咨询或传真或电邮形式无效)向采购人或者我司提出质疑,质疑书应包括的内容:具体的质疑事项、事实依据及相关确凿的证明材料、投标人名称及地址、授权代表姓名及其联系电话、质疑时间。 质疑书应当署名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投标人递交质疑书时需提供质疑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应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及事项)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12. 采购人名称: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园林市政环卫所
13.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及联系方式: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广东宏茂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夏南路61号创越时代文化创意园4座920室(佛山分公司)
联系人:潘小姐
联系方式:0757-86237552
邮政编码:528000
传真:0757-86235723
网址:http://www.gdhongmao.com/
14.如采用汇款方式购买招标文件请汇至以下账户:
户名:广东宏茂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平支行(购买招标文件开户行)
账号:44001660043052500330(购买招标文件账号)
附件:公开招标文件
广东宏茂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六年六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