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宏友招标有限公司关于福清市公安边防大队车辆保险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FJHY-G-2016-016-1
1.项目名称:车辆保险采购项目
2.招标文件编号:FJHY-G-2016-016-1
3.招标项目内容:
合同包 服务名称 服务内容 服务期限 服务地点 采购单位 联系方式 地址 1 车辆保险 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1年 采购人指定地点 福清市公安边防大队 李先生0591- 85264346 福清市
4.投标资格标准:
1、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保险服务的,具有经营保险活动及从事交通事故责任强制险业务单位资格的境内法人或由法人依法设立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及税务登记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须另提供投标人的省级分公司授权书及业务开办授权证明文件并提供相应业务、财务、信息技术支持)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
2、投标人应提供下述资格证明文件,否则导致投标无效。
(1) 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
① 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复印件、从事交通事故责任强制险业务单位资格相关证明的复印件;
②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③ 投标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④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2) 投标人须出具有由投标人单位所在地或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有效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对于未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或者查询结果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无效(原件须附在投标文件正本中,副本附复印件);
3、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A、财务状况报告:提供上一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任一个月的财务报表。 B、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缴税证明。 C、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任一月份的缴纳社会保险资金证明资料(社保部门签章的社保缴纳明细表和社保银行缴款单据或电子缴税凭证等证明材料。社保缴纳明细表应包含单位社保登记号、个人社保编号和缴费基数等);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招标文件购买时间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 6 月 28 日起至2016年 7 月 4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3:00时至5: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福州市晋安区福新东路12号二楼福建宏友招标有限公司(市工商局旁边)购买招标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将失去投标资格。
6、招标文件售价
招标文件售价为100元人民币(含电子档50元),售后不退。
7、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文件应于2016年 7 月 19 日上午9 :00之前提交到福州市晋安区福新东路12号二楼福建宏友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大厅(市工商局旁边),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并将其原封不动地退回投标人。
8、开标时间、地点
8.1开标时间:2016年 7 月 19 日上午 9:00;
8.2开标地点: 福州市晋安区福新东路12号二楼福建宏友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大厅(市工商局旁边)。
9、投标人对本次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须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并在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前三个工作日),以书面原件的形式与福建宏友招标有限公司联系。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与本次公开招标有关的公告信息同时在以下媒介发布,请投标人关注。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福州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fzzfcg.gov.cn)
11、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宏友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晋安区福新东路12号二楼(市工商局旁边)
邮 编: 350001
电 话: 0591-87323031
传 真: 0591-87325383
联系人: 张萍
电子信箱: fjhyzb@sina.com
12、投标保证金缴交银行帐号
开户名: 福建宏友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塔头支行
帐 号: 1402210309600006871
福建宏友招标有限公司
二○一六年六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