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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工程管理中心2016年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基础设施道路排水工程三标段(丙四十一路)施工招标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6-28 08:23: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吉林省中信公路科技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工程管理中心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2016年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基础设施道路排水工程三标段(丙四十一路)施工招标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2016年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基础设施道路排水工程三标段(丙四十一路)施工招标

项目编号:JLZXZBJY2016-00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吉林省中信公路科技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联系电话:0431-84552020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工程管理中心

地址: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工程管理中心

联系方式:张辉0431-84511836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吉林省中信公路科技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李金波0431-84552020

代理机构地址: 长春净月区福祉大路2766号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2016年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基础设施道路排水工程

三标段(丙四十一路施工招标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编号:JLZXZBJY2016-003

1.招标条件

2016年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基础设施道路排水工程三标段(丙四十一路)已由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办公室以2016-58号采购任务书批准招标,招标人(项目业主)为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工程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政府财政资金投资比例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依法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2016年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基础设施道路排水工程三标段(丙四十一路)

2.2 建设地点:长春市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2.3 建设规模:投资规模约846.2302万元。

2.4 工期要求:开标公示期过3天后开工,3个月内竣工。

2.5招标范围: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2.6 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政府财政性资金投资;已落实。

2.7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合格投标人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要求;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近三年(2013、2014、2015)具有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无亏损财务审计报告(2013、2014、2015)(以上年份要求新成立的公司以成立之年起算);具有2015年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证明的相关材料;具有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2013、2014、2015)(以上年份要求新成立的公司以成立之年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所有标段投标申请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有类似工程的施工经验,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4外省入吉施工企业在办理入吉企业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详见吉建管【2015】50号、吉建管【2016】1号)。

3.5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 6 月27 日至 7 1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吉林省中信公路科技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长春净月经济开发区福祉大路2766号) 四楼报名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证明文件如下:

1)持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3)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有效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考核合格证书原件;

4)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

5)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书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6)近三年不亏损的财务审计报告原件;(2013、2014、2015年)

7)近三年投标人业绩证明材料原件(2013、2014、2015年,含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等);

以及上述资料的复印件(或扫描件)一套并加盖单位公章。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元,图纸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7月 18 日9时00分,地点为吉林省中信公路科技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长春净月经济开发区福祉大路2766号)四楼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10万元。

    5.4 有效投标人不足法定人数时,招标人依法另行组织招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东亚经贸新闻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工程管理中心

联系人:张辉 电话:0431-84511836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中信公路科技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长春净月区福祉大路2766号

联系人:李金波  电话:0431-84552020   邮箱:zhongxingonglu@sina.com

招标监督部门: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办公室      

 

2016年6月27 日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合格投标人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要求;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近三年(2013、2014、2015)具有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无亏损财务审计报告(2013、2014、2015)(以上年份要求新成立的公司以成立之年起算);具有2015年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证明的相关材料;具有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2013、2014、2015)(以上年份要求新成立的公司以成立之年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所有标段投标申请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有类似工程的施工经验,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3.4外省入吉施工企业在办理入吉企业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详见吉建管【2015】50号、吉建管【2016】1号)。3.5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846.2302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6月27日 08:16 至 2016年07月01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长春净月区福祉大路2766号吉林省中信公路科技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文件售价:¥1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吉林省中信公路科技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7月18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7月18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2016年7月 18 日9时00分,地点为吉林省中信公路科技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长春净月经济开发区福祉大路2766号)四楼开标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2016年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基础设施道路排水工程三标段(丙四十一路)已由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办公室以2016-58号采购任务书批准招标,招标人(项目业主)为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工程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政府财政资金投资比例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依法进行公开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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