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沙洋强制隔离戒毒所心理中心配套设施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荆门市金一百招标事务有限公司受湖北省沙洋强制隔离戒毒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湖北省沙洋强制隔离戒毒所心理中心配套设施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湖北省沙洋强制隔离戒毒所心理中心配套设施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JYB2016-04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元杰
项目联系电话:0724-6099118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湖北省沙洋强制隔离戒毒所
地址:湖北省沙洋强制隔离戒毒所
联系方式:0724-6099118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荆门市金一百招标事务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 0724-6099118孙元杰
代理机构地址: 荆门市长宁大道与泉口路交汇处(银河大厦1栋603)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招标项目名称:湖北省沙洋强制隔离戒毒所心理中心配套设施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内容:采购戒毒所心理中心配套设施一批。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2、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取得合法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并具有相关经营范围。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89.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6月27日 08:00 至 2016年07月01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荆门市金一百招标事务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荆门市金一百招标事务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7月19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7月19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荆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荆门市漳河新区双喜大道9号)
七、其它补充事宜
投标人须由授权委托人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携带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三证合一”的以工商营业执照为准)、注册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前来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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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荆门市金一百招标事务有限公司受湖北省沙洋强制隔离戒毒所的委托,对湖北省沙洋强制隔离戒毒所心理中心配套设施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