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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榆县公安局看守所安防工程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6-27 17:30: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通榆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受通榆县公安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通榆县公安局看守所安防工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通榆县公安局看守所安防工程项目

项目编号:TYZC2016-4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刚

项目联系电话:13843644326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通榆县公安局

地址:通榆县

联系方式:王刚 13843644326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通榆县机关事务管理局

代理机构联系人:潘浩澎 0436-5000177

代理机构地址: 通榆县民主路1037号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通榆县公安局看守所安防工程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在中国注册的企业法人,提供(1)工商营业执照;(2)组织机构代码证;(3)税务登记证;(4)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及身份证,法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5)安防工程等级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6)审计报告;(7)公安监控安防成功案例合同(100万以上,含100万);(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9)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注: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持以上资质证明文件,原件备查,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成册)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474.82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6月27日 09:00 至 2016年07月01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通榆县机关事务管理局政府集中采购科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电子邮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7月20日 14:3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7月20日 14:30

六、开标地点:

通榆县行政审批管理服务中心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1、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要求: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有过公安监控安防成功案例(100万以上,含100万)。

 

3、具有安防工程等级三级以上(含三级)。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投标保证金:投标时应提交投标总价1%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前提交。投标人未按照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无效。)

6、完工时间:2016年10月1日前。

7、付款方式:验收合格后预付合同总价的95%,预留5%质保金。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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