虞城县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华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虞城县环境保护局的委托,就虞城县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虞城县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设备采购
2、项目编号:虞财采购【2016】077号
3、招标范围:虞城县级空气自动站设施、设备采购
4、标段划分及内容:共1个标段,主要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5、供货期:45日历天
6、运维期:1年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
务登记证、产品销售授权书、组织机构代码证;
2、投标人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中标后不允许分包、转包;
4、主要产品的生产商具有独立完成研发、调试及二次开发并确保系统正常运行的能力;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投标人为代理商或经销商的投标时需提供二氧化硫分析仪、氮氧化物分析仪、一氧化碳分析仪、臭氧分析仪、可吸入颗粒物分析仪、细颗粒物(PM2.5)分析仪原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的的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
7、投标人在开标时须提交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记录证明,(查询地点:企业(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科,查询内容:查询企业法人本人及拟派往本项目技术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证明。开具日期应为公告发布之后)。
三、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 报名时间:2016年6月 27 日至7月 1 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2 、报名地点:商丘市弘盛国际写字楼1503室(睢阳大道与长江路交叉口西200米路南);
3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6年6月 27 日至7月 1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地点:商丘市弘盛国际写字楼1503室(睢阳大道与长江路交叉口西200米路南)
4 、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套,售后不退。
5 、 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资料复印件两套(报名资料按顺序简装成册,复印件加盖红色公章留存);
①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②公司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
6 、资格审查方法:项目实行资格后审。开标时,供应商需携带齐相关资料证件原件。评标时,有评审专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四、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6年07月 19 日上午9时整,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商丘市中州商务酒店六楼会议室(市公安局对面)
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商丘市政府采购网》等相关网站上发布。
六、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单位:虞城县环境保护局
联 系 人:梁先生
联系电话:0370-3122660
代理机构:华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商丘弘盛国际写字楼1503室(睢阳大道与长江路交叉口西200米路南)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370-3209199
2016年6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