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补助去库存征集福建楼盘项目及服务公开招标公告
泉州市大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上海朝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公益补助去库存征集福建楼盘项目及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公益补助去库存征集福建楼盘项目及服务
项目编号:DHZB2016069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廖主任
项目联系电话:0595-2267108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上海朝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青浦区青湖路724号2层F区
联系方式:王先生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泉州市大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联系人:廖先生 联系电话:0595-22667108
代理机构地址: 泉州市温陵北路711号(原省197地质大队)一号楼二楼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1、房地产开发商在合同包所属区域开发或销售的非高端豪宅、别墅项目外的普通商品房及商铺,预售或者在售的套数不少于300套以上的;
2、户型面积要求:住宅小于144平方米,商铺小于300平方米;
3、房地产企业证照齐全,无经济及法律纠纷;
4、承诺捐赠房款25%款项(可以用作抵扣12.5%税收),包括配套的宣传推广费用和管理费用;
5、每个合同包相应的地区只评审出一家房地产开发商作为该区域唯一的操作单位;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条件。(投标人应提供书面承诺)(2)投标人不得被列入财政部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投标人所投的货物或服务必须全部在投标人营业执照允许经营的范围内;投标服务应符合国家政府采购相关规定。(4)投标人代表应为投标人的正式在职工作人员,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投标人为投标人代表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税务部门或社保机构出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自然人除外)。(5)投标人应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具有经营房地产开发和销售业务资格的房地产开发销售企业,若由分公司参与投标的,还应出具总公司提供的授权证明文件。(6)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开发企业叁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800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6月27日 17:42 至 2016年07月25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泉州市温陵北路711号(原省197地质大队)一号楼二楼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7月28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7月28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泉州市温陵北路711号(原省197地质大队)一号楼二楼开标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投标人所需提交的企业资料:《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开户许可证》《机构信用代码证》《开发企业资质证书》,年检合格,原件扫描,复印件需复印清晰并加盖单位公章,法人身份证。
投标人所需提交的项目资料:《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开工许可证》《销售许可证》,原件扫描,复印件需复印清晰并加盖单位公章,开发项目投资经营分析报告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已落实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