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阳县公路管理局关于汝阳县S325侯饭线小店镇至县城段改建工程项目前期立项(工程项目用地预审报告、工程项目环境评价报告)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汝阳县S325侯饭线小店镇至县城段改建工程项目前期立项已批准进行项目前期工作,需做土地预审、环境评价报告。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招标人为汝阳县公路管理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兴建建设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S325侯饭线小店镇至县城段改建工程起于小店镇二广高速收费站西环岛处,于规划的经三路和S243郭木线相交后止于汝阳污水处理厂,路线全长7.356公里,根据县发改委立项的有关要求,需做土地预审、环境评价相关报告。
2.2招标编号:洛汝采[2016]兴建-011
2.3标段划分:共2个标段。
1标段:工程项目用地预审报告;
2标段:工程项目环境评价报告。
2.4项目周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取得批复文件为止。
2.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
2.6质量要求:合格。
2.7拟投资额:总金额约51.58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一标段:投标人需具有土地规划机构等级证书乙级(含)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二标段:投标人需具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格证书乙级(含)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三)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中级(含)及以上技术职称。
3.2开标前投标人须提交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以来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否则其投标不被接受。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 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报名及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16年06月27日至2016年07月1日每天上午09:00-12:00,下午15: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4.2.报名时应携带以下证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注:已换发三证合一的企业需提供营业执照原件)、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后《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以上所有证件查看原件,留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1份。逾期谢绝报名。
3.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地点:洛阳市洛龙区王城大道与太康路交叉口奥林商务816室。
4.招标文件每份售价5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5 开标:
1.开标日期:北京时间2016年07月20日上午09:30分。
2.开标地点:洛阳市洛龙区王城大道与太康路交叉口奥林商务902室。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汝阳县公路管理局
联系电话:13838857517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兴建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郭女士
电 话:0379-65786688
Email:hnxjwtl@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