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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浦东新区航头镇人民政府航头镇永丰河、陆家港等13条河道整治(轮疏)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6-27 18:58: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上海浦惠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受上海市浦东新区航头镇人民政府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航头镇永丰河、陆家港等13条河道整治(轮疏)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航头镇永丰河、陆家港等13条河道整治(轮疏)工程

项目编号:2016-028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金工

项目联系电话:33937670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上海市浦东新区航头镇人民政府

地址:航鹤路666号

联系方式: 赵俊 58146003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上海浦惠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金工 33937670

代理机构地址: 张杨北路777号603室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本工程的任务主要是:对航头镇涉及的 13 条河道进行河床疏浚、水系沟通、护岸等配套设施项目建设,解决河道淤浅严重问题,保证引排水通畅,解决区域防汛除涝问题;同时减小水土流失,防止岸坡坍塌,保护沿河建筑物安全,提高和完善河道的安全功能;改善水质,改善河道生态景观面貌,建设和保护区域水环境。最终达到安全、资源、环境、景观等综合功能。本次整治工程河道总长6499米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 2、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机构和招标人;3、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老标准)或河湖整治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老标准)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新标准)或河湖整治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新标准)4、项目经理必须具备水利水电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其以上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未担任其他在建的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5、投标人应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等,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6、投标人应具有三年以上从事类似项目的业绩;7、在上海地区有固定的营业场所售后服务机构和技术人员;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646.62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6月28日 09:30 至 2016年07月02日 15: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张杨北路777号603室

招标文件售价:¥10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符合条件的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须携带下列资料: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三证的原件及复印件2套(加盖单位公章)、法人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套、注册建造师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套(无在建项目,提供上海市建筑建材业网上的查询结果并加盖单位公章资料2套);非上海市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需备案(提供证明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2套);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7月19日 10:0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7月19日 10:00

六、开标地点:

张杨北路777号605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定于2016年6月28日至7月2日上午9:30-11:00,下午13:30-15:00(北京时间)(节假日不除外)接受投标申请人的报名。逾期不来报名或携带资料不全或审核不合格者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另行通知,招标文件工本费1000元/本,售后不退。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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