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市政府采购中心台辉高速公路豫鲁省界至范县段(PPP)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台辉高速豫鲁界至范县段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依据濮阳市政府濮政文【2016】102号批复,项目授权主体为濮阳市人民政府,项目实施机构为濮阳市交通运输局(以下简称采购人),濮阳市政府采购中心受濮阳市交通运输局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社会资本进行公开招标采购。
一、文件编号:PC[2015]424--ZXGK121号
二、采购项目:台辉高速豫鲁界至范县段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
三、估算金额:45.1亿元(以下均指人民币)
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合格投标人条件。
2、濮阳市人民政府市级融资平台公司及其他控股国有企业(符合国办发[2015]42号文件规定的除外)不得作为社会资本参加本次投标。
3、财务要求:已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企业法人,经审计总资产不少于50亿元,净资产额不少于16亿元(以最近年度财务会计报表为准),以上要求应当提供具有法定资格中介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
4、信誉要求:近三年(2013年-2015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承诺;由检察机关(申请人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告知函原件(查询内容包含企业法人和法定代表人,联合体投标的,各成员均应提供),否则其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5、本项目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
5.1以联合体参加的,应提交联合体协议并注明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承诺一旦成交联合体各方将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5.2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3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主投资方,牵头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负责签署本次投标相关资料,其他联合体各方必须出具承诺函对此予以认可。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3家;
5.4联合体成员资格要求:联合体牵头人应满足采购人对投标人的财务要求,联合体成员中负责设计、施工的成员应满足相应的资质和业绩要求。
6、其他要求(拟承担本项目设计、施工的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6.1拟承担本项目施工的投标人应具备国家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获评交通运输部A级以上企业信用等级。
6.2拟承担本项目设计的投标人应具备国家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勘察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
五、报名注意事项:
1、凡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请在濮阳市政府采购中心网公告规定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濮阳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站http://www.pyszfcgzx.cn)。
2、本次招标项目如有变更或延期,投标人均可在濮阳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站直接下载招标补充文件,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本中心网站,如有遗漏,后果自负。
3、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完整性,如有残缺和不明确的问题及对招标文件有异议,应在本次招标活动公告期(标书下载截止时间前)内向濮阳市政府采购中心提出,否则,将被视为认可本招标文件内容。
六、招标文件相关信息:
1、招标文件下载时间:2016年6月27日至2016年7月11日。
2、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佰万元整
2、开户银行与账号: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濮阳行政区支行;账号:2624 4458 9182 用户名:濮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3、濮阳市政府采购中心组织的采购项目不收取标书费、服务费。
七、答疑时间、地点
1、答疑时间:2016年7月12日上午9点
2、答疑地点:濮阳市人民路综合办公楼裙楼一楼东开标室
3、参加答疑投标人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参加答疑,否者拒绝进入。
八、投标文件接收、开标开始信息:
1、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6年7月18日上午8点30分。
2、须同时提交投标文件电子版U盘。
3、招标开始时间:2016年7月18日上午9点。
4、投标文件接收及开标开始地点:濮阳市中原路与振兴路交叉口向西100米路北阳光大厦三楼第一开标室。
九、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采购单位及招标文件相关事宜咨询: 张先生 联系电话:13525618998
采购代理机构:濮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0393-4434522
办公及通讯地址:濮阳市华龙区人民路122号综合办公楼一楼东。
采购监督电话:0393--6666735
十、信息发布网站:
濮阳政府采购中心 http://www.pyszfcgzx.cn/
河南省政府采购网 http://puyang.hngp.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gov.cn/
濮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6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