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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平沙医院医用冷藏箱、超低温储存箱及训练模型等设备采购项目(重招)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6-27 16:30: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受珠海市平沙医院(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珠海市平沙医院医用冷藏箱、超低温储存箱及训练模型等设备采购项目(重招)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  采购项目编号:CLPSP16ZH01ZC44A                                    

二、  采购项目名称:珠海市平沙医院医用冷藏箱、超低温储存箱及训练模型等设备采购项目(重招)

三、  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人民币176000.00元;

四、  采购数量 :医用冷藏箱、超低温储存箱及训练模型等设备一批

五、  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5.1. 产品详细技术参数及执行标准、规格及主要配件详见谈判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5.2. 本项目采购本国产品。

5.3. 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项目。

5.4. 监管部门:珠海市政府高栏港区采购监管办公室,联系人为王小姐,电话:7716620

六、  供应商资格:

6.1. 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6.2. 本项目接受经销商、代理商的报价。经销商、代理商作为供应商,应提供所投产品(医用冷藏箱、经皮黄疸仪、多管架自动平衡离心机、晨间护理车、恒温箱、红外线灭菌器、超低温储存箱、新生儿气管插管模型、分娩机转演示模型、综合穿刺术与叩诊检查技能训练模型、腰椎穿刺训练模型)的产品代理证书或(生产制造商或其代理商)出具的有效授权委托书。

6.3. 具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

6.4. 所投产品(第一类医疗器械的除外)须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所投产品注册证须含附件: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如响应供应商是在2014年10月1日之后办理的医疗器械注册,只须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即可【适用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 第4号)《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2014年10月1日起实施)的新版证书】。

6.5. 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响应供应商近3年(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计算,如响应供应商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文件原件;(原件须装订在响应文件中,复印件无效)

6.6.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型、小型、微型企业采购,报价人须是《珠海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办法(试行)》(珠财采通[2013]3号)所规定的中小微企业(响应文件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详见响应文件格式);实施采购后,没有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参与采购活动的,允许大型企业参加。

6.7.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

6.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说明:获取谈判文件时,提供如下资料(加盖单位公章),购买流程操作详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网站(www.chinapsp.cn)“下载中心”。

1)  分别提交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明)证明文件

2)  《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复印件;

3)  《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

4)   《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复印件;

注:《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可在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网站(www.chinapsp.cn)中“下载中心”下载。

5)   购买谈判文件经办人,需提供:

a)   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b)   如是响应供应商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注:以上资料除《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外,均须同时放入响应文件中。

七、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6年6月28日至2016年7月4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兴华路210号大金鹰大厦2楼201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珠海分公司)购买谈判文件,谈判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300.00元,售后不退。采用汇款方式购买谈判文件的,具体账号详见采购代理机构网站(www.chinapsp.cn)中“各分公司购买采购文件账号”。

八、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6年7月6日15时00分。

九、 提交响应文件地点:珠海市香洲区兴华路210号大金鹰大厦2楼201室

十、  谈判时间:2016年7月6日15时00分。

十一、 谈判地点:珠海市香洲区兴华路210号大金鹰大厦2楼201开标室

十二、  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6年6月28日至2016年7月4日止。

十三、  项目相关公告在以下媒体发布:

13.1   采购机构指定发布媒体:www.941.com.cnwww.chinapsp.cn

13.2   法定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珠海门户网站(www.gdgpo.gov.cn)和珠海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网(www.zhgpo.gov.cn)。相关公告在法定媒体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十四、为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作用,有效缓解企业资金短缺压力,欢迎投标(报价)供应商采用融资手段,具体事宜可直接与本机构佘小姐联系,电话:020-8765 2828/189 2894 6358。

十五、  联系事项

(一)  采购单位:珠海市平沙医院

地址:珠海市平沙镇平沙2路87号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756-7267375

邮编:519000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珠海市香洲区兴华路210号大金鹰大厦2楼(珠海分公司)

联系人:何先生

联系电话:0756-2638498

传真:0756-2638497

邮编:519000

电邮:cl2638498@163.com

(二)  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珠海市香洲区兴华路210号大金鹰大厦2楼(珠海分公司)

联系人:何先生

联系电话:0756-2638498

传真:0756-2638497

邮编:519000

电邮:cl2638498@163.com

(三)                采购项目联系人:何先生

联系电话:0756-2638498

 

附件:竞争性谈判文件

                  发布人: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6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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