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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安市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及融资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6-27 16:31: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黑龙江省政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宁安市人民医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宁安市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及融资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宁安市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及融资项目

项目编号:ZS2016G07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邱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0451-51131126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宁安市人民医院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闽江路222号

联系方式:郭女士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黑龙江省政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邱女士

代理机构地址: 哈尔滨市南岗区闽江路222号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一、项目编号:ZS2016G071

二、项目名称:宁安市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及融资项目

三、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四、招标内容:第一标段:融资

              第二标段:核磁共振(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五、供货期:合同签订后60日内供货完毕达到技术要求和使用功能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六、合格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2、本次招标项目资质要求:第一标段:A、投标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注册的合法企业或者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提供本次采购标的物的法人,能满足本次采购需求;第二标段:A、投标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注册的合法企业或者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提供本次采购标的物的法人,能满足本次采购需求;B、投标供应商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机构和采购人的供应商(经营范围或资质包括医疗器械等)提供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C、投标供应商如为制造商需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投标供应商如为经销商需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及招标内容中产品的制造商对其出具的授权函原件或委托代理协议复印件(委托代理协议中需体现产品内容)D、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只能由一家供应商参加,如果有多家代理商参加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投标的,以报名先后顺序受理先报名的。4、本项目由投标人自行到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进行企业行贿犯罪档案查询(需同时查询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与采购活动。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83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6月27日 09:00 至 2016年07月01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闽江路222号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金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7月18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7月18日 14:00

六、开标地点:

哈尔滨市南岗区闽江路222号7楼开标大厅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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