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第一中等职业学校操场维修工程招标公告
南阳第一中等职业学校操场维修工程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河南恒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南阳第一中等职业学校的委托,对南阳第一中等职业学校操场维修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已经过批准,具备招标条件,欢迎具有相应资格的投标人参加。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南阳第一中等职业学校操场维修工程
2.建设地点:南阳第一中等职业学校院内
3.质量标准:合格及以上标准,并保证通过相关部门的验收
4.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内容包括的所有内容
5.招标编号:NYZJGK2016-134
6.招标控制价:45万元
6.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三、标段的划分
一个标段
四、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体育场地设施工程施工资质,并取得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二 级及以上国家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4.2013年1月1日以来具有同类项目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以中标通知书为准);
5.投标人须提供投标单位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开具日期不得早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6月27日至2016年7月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河南恒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二楼(卧龙路三顾缘商业玉雕中心院内)报名。报名时需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备查,留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1套,需装订成册,否则拒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税务登记证;
3.组织机构代码证;
4. 投标人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体育场地设施工程施工资质,并取得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5.项目经理二级及以上国家注册建造师资格(临时建造师资格除外),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6.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
7.2013年1月1日以来具有同类项目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以中标通知书为准);
8.投标人须提供投标单位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开具日期不得早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
9.相关人员的劳动合同及社保缴费凭证。
六、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1.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份
2.招标文件发售方式:现场发售
3.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6年7月5日
4.招标文件发售地点:河南恒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卧龙路三顾缘商业玉雕中心院内)二楼
七、投标文件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6年7月26日下午3点30分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开标地点):河南恒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二楼开标室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阳市第一中等职业学校
联系人:丁先生
地 址:南阳市宛城区汉冶村二号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恒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www.hnhhzx.cn)
联系人:罗女士
电 话:0377-60698882 0377-63539998
地 址:南阳市卧龙路三顾缘玉雕城院内
日 期:2016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