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许县长智镇岳寨村第一批新农村规划建设引导点项目(监理二次)
一、招标条件
通许县长智镇岳寨村第一批新农村规划建设引导点项目已经上级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通许县长智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河南飞洋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通许县长智镇人民政府委托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有相应资质的投标人参加投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二、工程概况:
2.1、项目名称:通许县长智镇岳寨村第一批新农村规划建设引导点项目(监理二次)
2.2、招标人:通许县长智镇人民政府
2.3、项目编号: 豫通财服务公开招标[2016]012号
2.4、总投资:约300万元;
2.5招标范围:
监理标段:施工阶段及缺陷责任期的监理服务
2.6、质量要求:合格
2.7、工期:随施工工期
2.8、标段划分:
通许县长智镇岳寨村第一批新农村规划建设引导点项目监理;
三、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
2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市政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3、投标人须具有检察院出具在有效期内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包括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项目总监)。
4、投标报名和开标时,各标段项目经理(总监)本人必须携带相关资格证明文件亲自到场。企业项目经理(总监)不按规定参加投标报名和开标时,视为放弃投标。
5、每个投标单位只能报一个标段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出售信息:
4.1、报名及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16年 6 月 27日至2016年 7 月 1 日,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节假日,国家法定假日除外)。
4.2、报名及招标文件出售地点:通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许县行政路东段路北人民体育场对面);招标文件售价:监理标段500元,(售后不退)。
4.3、报名所需资料:按照第三项“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提供相应的所有证明文件及授权委托书、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报名时审验原件,留加盖公章复印件二套。
4.4、不符合投标资格的将被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五、报名及招标文件出售信息: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6年7月25日 下午15:00整(北京时间)。
5.2、递交地点:通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许县行政路东段路北人民体育场对面) 。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投标保证金与资信保证金的递交
6.1、投标人需要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实际到帐为准)提交数额为项目估算价2%的投标保证金,详见招标文件。
6.2、投标人需要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实际到帐为准)提交数额为项目估算价10%的资信保证金,详见招标文件。
6.3、投标保证金与资信保证金需从投标单位的基本账户转出,否则视为无效。
6.4、投标人持转账凭证到通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财务部换取保证金收据,并将保证金收据复印件附在投标文件中。
七、公告发布媒体:
本项目的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通许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通许县长智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岳先生
电话:13781123828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飞洋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雷先生
电话:15537833668